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教育,已被庄严写入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家事”升级为“国事”。从那时起,人民法院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又多了一件新工具——“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具备法律约束力,蕴含着修复家庭、治愈成长的力量。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对2022年以来人民法院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从中精选出6个典型案例于1月4日向公众发布。
这6个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方位展示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司法实践,对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指导和推广意义。
重启“搁浅”的爱,融化“冰封”的情
母亲将载有夫妻双方争执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毫无保留地给女儿看,传递婚姻负面情绪;父亲不仅极少陪伴女儿,还信奉“打击式及粗暴型教育”,甚至当着女儿的面将宠物兔摔死……
10岁的小胡并不明白父母为何产生了这样的变化,原本常与同学结伴放学、参与班级集体活动的她,渐渐变得沉默寡言,拒绝参加集体活动,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小胡多次尝试和父母倾诉,却总被“小孩子别胡思乱想”随便打发。后经医生诊断发现,小胡已经出现了轻度抑郁症状。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在审理方某某诉胡某某离婚案期间,法院及时发现小胡的问题,向方某某、胡某某分别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明确要求二人立即改善家庭教育方式,优先关注小胡的心理状况与情感需求,并在一定时间内前往法院指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接受系统性指导。
经过指导,方某某和胡某某在回访中表示已认识到“离婚矛盾不应牵连孩子”,不仅改善了和小胡的相处方式,还带小胡到医院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诉讼走向也因此更趋理性。小胡重新拥有了属于孩子的笑容。
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不应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面对受损的家庭关系和受伤的童心,司法需要“向前一步”、弥合缝隙,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每次同学提及我的父亲,我都在回避。我真的很羡慕别的同学,有爸爸陪伴成长……”在杜某乙诉杜某甲探望纠纷案庭审时播放的视频里,杜某乙稚嫩的脸庞上满是忧愁。
杜某乙1岁时,其父亲杜某甲就与母亲卢某办理了离婚登记。《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杜某甲每月可探望杜某乙一次,但杜某甲从未履行责任,甚至逐渐断绝联系。随着年龄增长,强烈渴望父爱的杜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甲至少每月探望其一次,以承担抚养教育职责。
“探望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审理认为,杜某甲离婚后十余年来从未探望杜某乙,漠视了孩子的情感需求,错过了孩子的教育成长,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遂依法对杜某甲予以当庭训诫,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定期探望杜某乙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案件调解结束后,为确保父子关系顺利“破冰”,法院委托青少年社工协助首次探望,帮助孩子找回了父爱。与此同时,法院与区妇联跨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保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顺利实施和实施效果。
后来,杜某甲顺利完成规定家庭教育课程,且能够自主探望杜某乙。双方亲子关系融洽和谐,孩子学习成绩稳中有升,各方面状态俱佳。
斩断暴力循环,重塑健康家庭关系
人们常说,家是避风港。但有时候,风雨却来自港湾之内。
未成年人小雨幼年丧父,随母亲孟某某及继父唐某某共同生活,多次遭受母亲、继父以“教育”为名的暴力控制,导致其出现抑郁症状。
某日,小雨因家庭琐事再次被母亲、继父施以家庭暴力。小雨报警后,为保护小雨身心健康,公安机关代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后,快速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联动公安机关、属地居委会落实执行监督。经公安机关调解,继父唐某某搬离住所。同时,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共同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孟某某接受为期六个月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
在该案中,法院联合多部门全面排查、精准施策,定制“一对一”个性化指导课程。同时,牵头建立指导效果跟踪机制,联合妇联、未保机构定期回访,实时调整指导方案。指导期满后,多部门联合对监护人履职能力、亲子关系修复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经过此次家庭指导,孟某某的教育认知与沟通方式得到显著改善,亲子关系逐步修复。
成长在习惯于通过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和争议的家庭环境中的个体,容易形成“实施暴力或被暴力对待”的关系模式。在父母“棍棒”下成长的孩子,将来更可能成为用这种方式“教育”他们子女的人。
在李某诉王某等健康权纠纷案中,法庭发现,王某等9名未成年欺凌者的背后,几乎都存在功能失调的家庭:离异、父母双亡、疏于关心管教或者只有粗暴的管教。
此外,审理法院发现,多名被告的父母法治意识淡薄,事发后并未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反以此事未给李某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被告已经受到行政处罚或校纪处分为由,不愿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少年背后,往往是一个“生病”的家庭。指导监护人正确、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拔除“病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鉴于9名被告正处于青春期,此前已经出现偏差行为,此次审判是重塑他们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关键时期,法院果断将庭审变成课堂,对9名被告家长开展法治教育。被告家长们充分认识到给原告造成的伤害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庭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该案审结后,审理法院出具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被告家长们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并到社工事务所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经过专业指导,9名被告的家长家庭教育理念逐渐转变。
合力共筑守护网,托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6个典型案例清晰展现了协同治理的路径与优势。
在案例五中,人民法院创新性地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适用对象从父母扩大到公职监护人,丰富了国家监护制度的内涵,为公职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8岁女童小如生父不详,母亲郭某作为其监护人,不仅虐待小如、指使小如偷窃,还阻止小如接受义务教育。
某社区居委会于2024年2月起诉要求撤销郭某监护人资格。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侵害小如身心健康,使其处于危困状态,遂判决撤销郭某监护人资格,并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出发,指定某社区居委会为小如监护人。同时,法院向某社区居委会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为其履行监护义务提供行动指南。
从尊重小如意愿出发,某社区居委会委托小如舅妈对小如日常生活予以照料,并定期进行探访及支付生活补贴,实现了“国家监护+亲属代养”模式。为确保落实监护和照料责任,法院还建立了不定期回访机制,并联动人大代表、妇联引入专业心理辅导,最终形成“司法判决+政府监护+社会支持”的困境儿童救助闭环。
对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阻止犯罪代际传递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需要各方合力帮扶,共同密织困境儿童守护网。
在案例六中,被告人孙某甲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服刑,其两名未成年子女随即陷入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其中,女儿芸芸因母亲早逝、父亲犯罪等多重打击,已罹患重度抑郁症并出现自残行为。
了解到有关情况,法院联合团委、民政部门、社区、学校及妇联等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救助行动。一方面,根据法定监护顺位,结合未成年人意愿及客观条件,法院对孙某甲母亲释法明理,明确其担任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另一方面,法院帮助该家庭向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补贴,并协调教育部门帮助因患抑郁症休学的芸芸返校复学。
除了对孩子开展长期跟踪关爱外,法院还邀请心理专家开展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不仅对患抑郁症的孩子进行心理治疗,还对临时监护人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
孙某甲刑满释放后,法院要求其参加父母课堂,关注孩子的心理情感需求,修复亲情。孙某甲共接受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上百次。最终,随着孙某甲顺利回归社会,承担起家庭责任,父女关系得到显著改善,芸芸也重塑了对生活的热情。
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离婚纠纷的情感疏导,家庭暴力的果断干预,问题少年的溯源矫治,困境儿童的制度托举……6个典型案例所展示的生动司法实践,传递出人民法院守护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光芒正照进更多家庭的深处,指引迷失的爱回归正轨,守护每一段童年向阳生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姜佩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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