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
对养宠行为进一步规范
堪称“史上最严”!
不文明养宠行为
最高可拘留10天
罚1000元!
不规范养宠最高拘留10日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
一、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注:第五十一条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相关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增2类违规行为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还针对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危险动物伤人隐患,新增了2种针对违规行为的规定:
一、违规饲养危险动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于养犬管理,除了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珠海也早就出台了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在珠海,遛狗不牵绳
要给予警告或处2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或者携带(电子)养犬证;
(三)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四)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时搭乘公用电梯;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七)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用犬绳牵领时,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犬只。
违反《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或者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
文明养犬
这些知识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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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珠海市公安局
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常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