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任为基的合伙:一份格式借条埋下的隐患
“当初说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怎么项目失败了,责任就全落到我头上?”冯先生手中的《投资合作协议》已被摩挲得边角发皱,这份2023年与黄某荣、李某东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三人各出资10万元,共同投资“北海冷冻库”及“广西某农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盈利共享、风险共担。
因资金周转困难,冯先生接受了黄某荣的垫资提议,三方30万元投资款由黄某荣直接转给项目中间人梁先生及目标公司。彼时,黄某荣拿出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借款借据》,称只是作为垫资的“诚意证明”,无需当真履行。出于多年朋友信任,冯先生未加多想便签字按印,却未曾料到,这份“君子协定”会成为日后将他拖入债务泥潭的关键“证据”。
二、项目失利反遭起诉:投资款变“借款”的离奇反转
项目推进不及预期,未能达成既定目标,本应按照协议约定共同追索剩余资产的黄某荣,却选择了截然不同的道路。他无视《投资合作协议》的核心约定,以两份格式《借款借据》为依据,将冯先生诉至广西某县人民执法部门,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律师费。
更让冯先生无法接受的是,项目期间已有部分回款:中间人梁先生曾向黄某荣转账8万元,广西某农牧投资有限公司也退回22万余元。但黄某荣却声称这些款项与合伙投资无关,梁先生更是出具《情况说明》,谎称8万元是偿还个人债务——这与他私下和冯先生的社交软件聊天记录截然相反,聊天中梁先生明确承认该8万元是“北海项目退回来的款”。
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还显示,梁先生多次表示愿意出庭作证,澄清款项性质,却在庭审前突然回避,其前后矛盾的言行,让整个事件疑点重重。而黄某荣在收到多笔项目回款后,不仅未与冯先生、李某东协商分配,反而将冯先生诉至执法部门,试图将投资风险完全转嫁。
三、司法裁判存争议:关键事实未查,判决显失公平
庭审中,冯先生提交了《投资合作协议》、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明确提出本案并非借贷关系,而是合伙投资纠纷,并申请追加项目实际收款方庞先生及广西某农牧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三人,以彻底查清款项去向和性质。但广西某县人民执法部门未采纳该合理申请,在未查明投资款项实际流向、未追回全部合伙资产的情况下,径直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冯先生偿还20万元本金及2.1万元律师费。
冯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西某地级市中级人民执法部门的审理更让他倍感不公。执法部门对梁先生自相矛盾的证言未进行实质审查和对质,轻易采信对黄某荣有利的书面说明,无视关联性更强的微信聊天记录;错误将“借款用于投资”的事实背景与借贷关系割裂,认定“投资风险由冯先生自行承担”,却对黄某荣作为共同投资人是否履行追索资产义务避而不谈;对冯先生提出的“合伙回款应参与分配”的核心抗辩,未在判决中作出任何实质回应。
冯先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而本案中,执法部门的判决是让黄某荣的投资失败风险完全转嫁给自己,严重违背商业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广西某县人民执法部门未依法追加必要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广西某地级市中级人民执法部门对矛盾关键证据未充分核实,违反证据审核法定程序,这样的判决难以让人信服。
四、诉求明确盼公正:归还应得份额,纠正错误判决
如今,冯先生的房产已被执法部门查封,账户面临冻结,正常生活被彻底打乱。面对这不公判决,冯先生提出明确诉求:
1. 请求上级执法部门、检察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审查本案,依法查清案件事实,纠正一、二审错误判决,撤销要求冯先生偿还20万元“借款”及律师费的判决结果;
2. 依法查明梁先生转款8万元、广西某农牧投资有限公司退回22万余元的性质,确认该款项为合伙项目回款,并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给冯先生应得份额;
3. 追究梁先生提供虚假陈述、妨碍司法审理的相关责任,维护司法公正与威严;
4. 纠正司法实践中对复杂经济关系“简化处理”的惰性思维,杜绝以形式证据掩盖实质公平的裁判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媒体呼吁:守护公平正义,警惕投资风险转嫁
冯先生本是一名广西某部队返乡人员,在没有安置工作的情况下本本分分的工作却受到这样的待遇,他的遭遇并非个例,本案暴露了司法实践中对多重法律关系经济纠纷的处理漏洞,也揭示了格式合同可能成为强势方转嫁商业风险的工具。在此,我们通过媒体发出强烈呼吁:恳请上级司法机关高度关注本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重新审查案件,还冯先生一个公道;呼吁相关部门完善司法裁判标准,对涉及合伙、投资与借贷交叉的纠纷,加强关键事实查明和证据审核,穿透形式看清本质,维护实质公平;提醒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参与合伙投资时,务必规范协议签订流程,警惕格式合同陷阱,留存完整证据链,避免遭遇类似的风险转嫁。也希望部队的各位老领导,老班长和各位战友们对本案给予支持与关注。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商业活动的基石。我们坚信,在公众的监督与相关部门的重视下,本案的事实真相终将大白,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会被形式所遮蔽,冯先生的合法权益终将得到维护,“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商业准则也将得到坚守。
事件后续,媒体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