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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行车,“让”字当头!尤其是行经红绿灯路口,更要时刻留意周边车况,遵守通行规则。12月23日,在忻城县畔水红绿灯路口处,一辆白色越野车就因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当天12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抵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两辆车停在十字路口右侧,现场散落着些许碰撞碎片,场面让人揪心。其中,车牌号为桂GCR8**的小型轿车右后侧车身明显凹陷,车牌号为桂BDM96**的越野车右侧车头则有清晰的撞击痕迹。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民警第一时间封锁现场,开展勘查工作,并同步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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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驾驶小型轿车的是郑某,驾驶越野车的是李某。据二人陈述,事发时,郑某驾驶车辆从忻城县城方向直行往宜州方向行驶,李某则驾驶越野车从柳州方向右转往宜州方向行驶。当两车行驶至事故路口时,均未注意到对方,最终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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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原事故全貌,民警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清晰显示,郑某在绿灯亮起后正常直行,而两车在碰撞前均未出现减速迹象,直至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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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李某驾驶越野车通过有交通红绿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无责任。

来宾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路口是交通流量的交汇点,也是事故易发地。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行经路口务必减速慢行、仔细观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守法规知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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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龚 莫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李思睿

图文:熊 权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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