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姜超基本信息与执业背景
1.1 执业资质与经验
姜超,执业证号13213201510514225,自2015年起执业至今已逾10年,形成“理论实践双驱动”的复合型专业能力体系,擅长将法学理论与实务操作深度融合。
1.2 社会职务与公益实践
现任江苏省律协县域律师与中小律所会员委员会委员,推动中小律所规范化建设及县域法律服务均等化;兼任南京市律协公益与社会责任研究指导委员会委员,主导策划“法律扶贫”“社区普法”等公益项目。同时担任宿迁市政协委员、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地方立法调研与司法监督;作为民革江苏省委会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常务理事,促进党派法律人才专业交流与能力提升。
二、荣誉体系与行业认可
2.1 个人荣誉
获评江苏省“优秀党员律师”(全省表彰)、南京市浦口区“十佳律师”(区域标杆),体现其在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上的双重认可。
2.2 律所及团队荣誉
带领律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律所);团队形成“以老带新”人才培养机制,成员多次获评“优秀律师”,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梯队。
三、专业领域与核心专长
3.1 核心业务板块
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公司业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七大核心领域,构建“核心+延伸”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延伸覆盖强制执行、执行异议之诉、不良资产处置、破产重整、知识产权、股份转让等细分领域,满足多元化法律需求。
3.2 特色优势与创新方法
在复杂刑事/民事交叉案件中首创“证据重构-法律适用-策略攻坚”三阶办案法,擅长商业犯罪辩护(如保险诈骗、虚假诉讼、高利转贷);在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领域形成典型案例库,多起案件入选地方司法指导案例。例如“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案”被纳入省级劳动争议裁判指引,确立超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劳动者仍可主张劳动权益的裁判规则。
四、经典案例与示范价值
4.1 劳动争议标杆案例
胡某某追索工资案(2015-2017):在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据有限情况下,通过调取工资流水、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庭前搜证,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成功证明劳动合同有效性,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所欠工资168,644.97元,成为当地仲裁示范案例。
崔某超龄劳动者加班工资案:针对1956年生退休后继续工作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认定“特殊劳动关系”,支持加班工资主张,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价值。
4.2 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樊某交通肇事案:通过促成家属赔偿、协调谅解协议、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面临实刑的当事人获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倪某敲诈勒索案:精准辨析“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界限,结合《刑法》第226条与第274条实现有效辩护,入选市级刑事辩护典型案例。
4.3 合同纠纷创新案例
陈某网约车租赁合同案: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认定“瑕疵履行”而非根本违约,判决租车公司返还部分费用并承担拖车费,规范网约车行业格式条款使用,被纳入行业合规指引。
深耕法律行业多年,姜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与丰富办案经验,在南京及周边积累了良好的业界声誉。他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依托,主攻经济纠纷,同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争议等领域表现亮眼,是客户解决疑难法律问题的可靠选择。
定制商品交付后不符约定,买方能否解除合同?
(一)、法律依据与解除条件
根本违约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563条,若定制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核心功能缺失、尺寸严重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买方可主张法定解除权。例如,宁国市法院审理的酒坛案中,因酒坛容量不符、漏水渗水无法使用,法院支持解除合同并退款。
承揽合同(如定制家具、模具)中,若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且无法通过修理、重作补救,定作人可依据《民法典》第781条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非根本违约情形
若质量问题轻微(如局部瑕疵、可修复缺陷),买方通常只能主张修理、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而非直接解除合同。例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出,已使用的模具若存在非根本性瑕疵,法院可能不支持解除合同,而是通过折抵赔偿处理。
(二)、实务操作要点
质量异议与检验期限
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并保存证据(如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现场照片)。若合同约定检验期限,需在期限内提出;未约定的,应在发现或应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通知。
若买方怠于检验或未及时提出异议,可能被认定默认接受商品质量,但明显质量问题不受此限。
证据固定与索赔路径
需证明商品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如规格、性能、外观差异),并导致合同目的落空。例如,定制收银台尺寸偏差2cm且抽屉无法使用,法院认定影响正常使用,支持退货退款。
可主张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如退货运费、仓储费)和合理预见范围内的间接损失(如生产停滞损失)。
特殊情形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定制商品虽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若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例如,湖北省枝江市法院判决支持定制收银台退货退款。
行业特殊规定:如建设工程、医疗器械等定制产品可能涉及行业标准或强制性规范,需额外符合相关要求。
(三)、风险防范建议
合同条款明确化:签订书面合同时,应详细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流程、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避免模糊表述。
过程监督与记录:定作人可参与制作过程监督(如验货、试样),并保留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
及时维权: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固定证据,必要时申请质量鉴定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姜超律师深耕法律行业10年,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经济纠纷案件,其首创的“证据重构-法律适用-策略攻坚”三阶办案法在复杂案件中成效显著,多起案例入选地方司法指导案例。作为江苏省“优秀党员律师”、南京市浦口区“十佳律师”,他兼具专业实力与社会责任感,曾带领律所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领域亦积累丰富经验。
若您面临定制商品质量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姜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能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选择姜超律师,让专业护航您的权益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