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12月24日,最高检发布一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安徽一涉黑恶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22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还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称霸一方,主犯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世纪90年代起,陶某彬在安徽省宣城市孙埠镇靠暴力手段闯出恶名。2002年后,他与胡某国等人以血亲、宗亲、同乡为纽带吸纳组织成员,在公开场合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确立了在当地的势力和地位。此后,该组织发展壮大,形成了以陶某彬、胡某国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存续近20年间,该组织在宣城市宣州区各地组织赌博、开设赌场,后利用上述活动获取的资金实施组织卖淫、非法采矿、高利放贷、非法获取工程项目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积累雄厚的经济实力。
其间,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10起、故意伤害2起、聚众斗殴2起、敲诈勒索1起、开设赌场22起、强迫交易3起、串通投标3起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造成22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10人。
此外,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称霸一方。组织成员在公开场合持刀追砍他人,造成群众心理恐惧,被害人遭受侵害后不敢报案、不敢作证;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揽拆迁工程,采取串标或逼迫其他公司退标的手段,排挤竞争对手,非法获取工程项目,干扰破坏正常生产经营,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长期组织卖淫、开设赌场,严重败坏当地社会风气;长期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大肆非法采砂数百万吨,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重大损失。
该案由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旌德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11月8日,该案移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8月29日,庐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6个罪名判处陶某彬、胡某国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的附加刑。
与此同时,办案部门深挖“保护伞”,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唐某生等其他5人因徇私枉法罪或滥用职权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