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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冯嘉惠)作为人民法院司法的前沿阵地,派出人民法庭办案法官以更接地气的方式走出法庭,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地头,这种“如我在诉”的便民举措让基层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因耕地相邻发生纠纷而结怨多年,原告以被告侵占其土地并刨掉玉米造成损失为由诉至沁县法院,诉请被告退还侵占土地并赔偿其玉米损失,但被告辩称未侵占,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升级,互不相让,村委多次调解未果。
沁县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原、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考虑到相邻土地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到纷争土地现场巡回审理。冬日的寒风里,承办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勘验并现场主持调解。因双方积怨较深,起初的调解并不顺利,但通过承办法官现场说法、以案释法,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与此同时,故县人民法庭依托“法庭+N”多元解纷机制,联动纷争土地所在地镇政府包联干部及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解决原、被告土地纷争。
在纷争现场,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土地进行测量、勘验、埋放界限绊石。最终,在联动单位见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和解,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诉讼,该起相邻土地纠纷予以成功化解。
结案不是最终目的,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当事人的愁事和难事才是根本。
下一步,沁县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中将持续与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小法庭大能量能动司法作用,积极探索基层治理路径,为实现案结事了、社会治理双提升,提供更优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