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其2021年遭遇的网络交友诈骗案虽已宣判、案犯落网,但40余万元被骗款中仍有30余万元未能追回。随着案件细节披露,一个“开发-推广-诈骗-分赃”的完整诈骗链条浮出水面,而安徽、浙江两地公安机关的管辖权推诿与司法处理的范围局限,让被害人的维护权益之路陷入僵局。

诈骗链条闭环:公司化运作,形成完整犯罪链路

这起网络交友诈骗并非孤立案件,而是由专业公司运作的有组织犯罪。自2019年起,许某、吴某二人成立蓝湖科技公司,专门开发“陌伴”、“小对象”等多款交友APP,构建起完整的诈骗链条。为扩大诈骗范围,该公司通过招募“天鸿公会”等代理机构,由公会对女聊手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其冒充真实交友女性与男性用户交往。

诈骗过程中,女聊手以“恋爱”、“结婚”为诱饵,向用户虚构“充值刷亲密值”、“送礼物解锁私人联系方式”等需求,诱骗用户在相关平台持续充值。涉案资金则按照“平台+公会+女聊手”的固定比例分成,形成了从APP开发、代理推广,到话术诈骗、资金分赃的全链条犯罪模式,受害者遍布全国多地。王先生所涉的“甜蜜聊”、“遇见她”、“陌伴”、“一对”四个平台,均与该诈骗链条存在关联,且诈骗行为均由同一犯罪团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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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聊”消费记录 图一(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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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聊”消费记录 图二王先生提供

司法处理现状:仅覆盖单一平台,关联诈骗未纳入范畴

2022年7月,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相关办案部门主动联系王先生,告知该案犯因他人报案已被抓获。经核实,警方向王先生退还了其在“陌伴”平台被骗的7.9万元款项。彼时王先生已明确告知民警,其余三个平台的款项均系同一案犯诈骗所得,希望一并处理,执行人员仅答复“一个个App查”,让其耐心等待。

后续案件移交司法审理后,合肥市瑶海区地方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15名女聊手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部分违法所得已被退缴。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司法处理的涉案金额仅覆盖“陌伴”APP,对于同案犯在“甜蜜聊”、“遇见她”、“一对”等关联平台实施的诈骗行为,并未纳入审理和退赔范畴,这一操作为后续被害人维护权益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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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伴”退款 图三(王先生提供)

维护权益困境:部门推诿,法定职责未落实,三年诉求无果

王先生累计在四个平台被骗40余万元,仅“陌伴”平台7.9万元获退赔,剩余30余万元的追讨之路异常艰难。2022年11月,合肥瑶海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电话告知王先生,不再继续处理剩余款项,仅认可已退还的“陌伴”平台款项。当王先生从浙江前往该分局沟通时,办案民警以“王先生非安徽人,“无管辖权”、“人手不足、经费不足”为由,明确拒绝继续处理,并要求其向浙江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返回浙江后,王先生立即向当地兰溪市黄店镇派出所报案,却遭遇另一重阻碍。当地派出所认为,案犯已被安徽合肥瑶海区警方抓获,案件应由安徽警方统一处理,故不予受理。两地公安机关就管辖权及处理责任的衔接陷入僵局,导致剩余30余万元被骗款无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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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反映 图四(王先生提供)

2025年3月,王先生接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得知案件已审理宣判,但法院告知其可退还的款项仍为此前公安部门退还的7.9万元,并未涉及剩余款项。

多次沟通无果后,2025年11月6日至7日,王先生向公安部举报中心反映两地公安机关衔接协调问题。公安部通过短信形式将情况转办至两地公安机关,两地警方虽与王先生取得联系,但未就剩余款项退赔开展实质性处理,仍未明确责任划分,问题至今未解决。

“案犯已经抓到,案件也判了,可我的被骗款却因为两地办理的衔接问题一直要不回来。”王先生无奈表示,三年来他奔波于浙皖两地,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却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据《刑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权属明确的应及时发还被害人;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在反电诈工作中密切协作,实现跨地域协同配合。但该案中,跨区域管辖衔接的缺失与司法处理范围的局限,让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案犯落网,退赔未达:跨域诈骗案的管辖之惑

本案中,被害人王先生在4个网络平台遭到同一案犯的诈骗,各起诈骗行为具有直接关联性,符合“多起犯罪存在关联性”的案件认定特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合肥瑶海公安分局作为最初受理该案并成功抓获案犯的办案机关,依法负有并案侦查的法定职责。但该机关以“被害人非本地人”、“人手及经费不足”为由拒绝并案,法定职责未落实到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要求,“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浙江当地公安机关在处理被害人相关诉求过程中,仅以“案犯已被合肥警方抓获”为由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未依规履行“协商管辖”或“报请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法定程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案犯在“甜蜜聊”等3个平台实施诈骗所获取的款项,均属于法律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但审理机关在案件执行阶段,未依法启动对全部违法所得的追缴退赔程序,仅针对“陌伴”平台相关涉案款项进行处理,该执行行为与“全案退赔、应追尽追”的法定原则存在明显不符。

王先生的三年维护权益路,是跨区域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困境的缩影。案犯落网、案件宣判本应是正义落地的终点,却因地域管辖衔接的缝隙、司法处理范围的局限,让30余万元退赔款成为悬而未决的“心病”。

追回受害人合理欠款,亟需打破地域壁垒,建立健全跨省市案件衔接、涉案资金统筹追缴的长效机制,让各部门从“各管一段”转向“协同联动”。做到让法律的刚性约束落到实处,保障被害人合理权益,震慑网络诈骗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守护好公众的财产安全。

事件后续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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