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豫0902执5529号
执行标的:282334.8元
被执行人:濮阳蓝宝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展栋
身份证号码:410305198811219892
住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佳宝路1号院1号楼3单元406号
悬赏条件:
凡提供被执行人濮阳蓝宝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展栋下落及被执行人濮阳蓝宝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产线索的(不含我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我院查证属实,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奖励举报人2000元。
举报电话:
0393-8909518
(白法官)
执行案号:(2023)豫0902执4165号
执行标的:2422476.86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王增凯
身份证号码:410928199010140019
住址:濮阳市华龙区东白仓村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增凯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32
(董法官)
执行案号:2012年华法执字第00108号
执行标的:1756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武志雷
身份证号码:410901198712050814
住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路办事处东白仓1组2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武志雷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32
(董法官)
期数丨2702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