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的政策赋能下,灵溪镇危旧房治理工作迎来模式革新——以“直改套”为核心的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全新亮相。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打破了传统危房整治的固化框架,与正在推进的商场片区成片开发更新形成差异化互补,更开辟出一条“居民主导、灵活适配”的县域危旧房治理新路径,标志着灵溪镇城镇社区更新工作迈入新阶段。
从“被动解危”到“主动提质”
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
相较于过往的危房整治模式,此次推出的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实现了从“被动解危”到“主动提质”的关键转变。据悉,灵溪镇此前在建兴路危房整治中,严格遵循“原拆原建”原则,改建后的房屋在层数、面积上与原貌高度一致,改造目标仅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难以满足居民对居住品质提升的更高追求。而望鹤路(江滨路至玉苍路路段)虽曾探索“直改套”,突破了户型形态限制,但仍受“原层数不变”、消防、日照等因素约束,居民自主选择权十分有限。
县小东侧房屋的现状
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的推出,实现了从“被动解危”到“主动提质”的关键一跃。它彻底打破了“原面积、原位置、原功能、原高度”的桎梏,将改造的主动权和选择权真正交还给居民。
“我的家园我做主”:新模式的核心优势
全新的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体现在前所未有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上:
改造形态更自由:
符合规划需要的前提下,居民可根据自身生活或经营需求,自主选择“配套用房+住宅套房”组合或纯住宅用房。
建设规模更合理:
在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下,原四层以下房屋将结合规划条件适度调整层数管控,每户建筑面积设置合理上限标准;原四层及以上房屋按原层次改建。房屋底层、标准层层高按相关规范适度增高,显著提升了居住舒适度。
主体责任更明确:
居民成为更新实施、责任与权益主体,全程主导方案设计与建设推进,涉及后附房等附属建筑的清理工作也由居民自主完成,确保纳入更新的建筑符合规范。政府则从“主导者”转变为“服务者”,提供政策指导与审批协助,真正实现“我的家园我做主”。
县小东侧区块改造后效果图
“点”与“面”的协同
构建多元治理新体系
与灵溪镇正在推进的商场片区成片开发更新相比,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更凸显“个体化、灵活性”特质,二者形成了“点”与“面”的完美协同。
商场片区成片开发更新作为试点,划定了统一范围,由专业项目实施主体统筹前期调研、方案编制、建设管理等全流程工作,后附房等附属建筑也按方案统一处置,居民按方案规定参与更新结算,成本遵循“资金自求平衡”原则,仅承担个人房屋相关费用,更侧重区域功能整体优化。而群众自主拆改更新则无需满足成片要求,更强调居民自主责任,改造成本由居民自行承担,更新权益全部归居民所有,更适配分散危房的个性化改造需求。
商场片区改造后效果图
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的推出,为灵溪镇危房治理注入全新活力。它既弥补传统“原拆原建”模式在品质提升与居民参与度上的不足,又与商场片区成片开发更新形成互补,共同构建起“多元覆盖、精准适配”的危旧房治理体系,让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危房改造都能找到适配路径。
县小东侧范围图
县小东侧区块改造后效果图
接下来,灵溪镇将以县小东侧试点为起点,严格遵循“居民主导、政府服务”原则推进改造。通过试点实践,不仅能为当地居民打造更优质的居住环境,更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后续全镇乃至全县推广群众自主拆改更新模式奠定基础,推动灵溪镇城镇社区更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