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5万元!苍南一商住地块预计于12月12日出让。
灵溪镇体育场路与建兴路交叉口西侧A-06地块,出让面积20819㎡,容积率2.2,建筑面积45801.8㎡,其中商业用房及商务金融用房建筑占比5%-15%。
地块起价19395万元,起始楼面价4235元/㎡。
图源/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与A-06地块相邻的A-07地块已于今年8月成功出让,由苍南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5.53亿元的价格竞得,楼面价4235元/㎡。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它的具体情况吧!
地块位置
卫星图/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该地块位于灵溪镇的核心地段,距离苍南县政府直线距离仅约800米。
该地块所在区域已形成成熟的生活配套体系。周边建有苍南宝龙广场、银泰城、奥特莱斯、灵溪镇渎浦中学、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苍南县人民医院、人工湖公园等城市资源。
现场图/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地块信息
其他要求:
1、因住宅公建化需要,采用玻璃封闭处理的阳台,按阳台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2、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宜适度集中布置,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的20%,进深应不大于3.6米,其绿化部分不小于空中花园面积的50%(应在平面图中明确标识),覆土厚度不小于0.3米,满足上述要求时该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3、以下情形可不计入地块开发适宜值容积率,需计入控规上限值:①地块内单独设置或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及以上的开闭所、公用配电房(包括环网室、配电室等)、地块配建的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社区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②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③套型面积大于140㎡的复式住宅,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4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30㎡的部分;
4、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文化设施需沿路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灵溪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和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的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
5、商业建筑设计要求:不得设置专业市场,商业办公类建筑设计应符合《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苍南县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规划设计与管理规定> 的通知》(苍政办[2017]151号)的要求。
6、根据《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温民养(2023)86号),同时期开发建设的居住地块可按“一刻钟”的服务半径,集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指标进行科学设置。若土地使用权竞得者与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与建兴路交叉口西侧A-07 地块为同一业主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可集中配置。
该地块会花落谁家?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