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一审时,法院认定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主犯曾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吕某某和王某某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判决后,曾某某和袁某某提起上诉,同时,被害人姜甲儒及其父母也就刑事附带民事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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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二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被害人家属乔守芬多次表示,他们依然希望法院能重判被告人。“真的怕他们减刑后出来,会不会继续报复我们?”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携带撬棍、断线钳等工具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某金家中,曾某孩、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金夫妇,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被害人姜某甲从床上抱走后,三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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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姜贾儒卖给刘某强、苏某娥夫妇。刘某强、苏某娥夫妇给被害人姜贾儒取名刘某正并落户于济宁市任城区。
事发后,孩子生母乔守芬和生父姜某迅速从外地赶回家。此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寻子,在许多城市街头张贴寻人启事。家中的两位老人为自己没照看好孙子而自责,爷爷长时间吃不下饭,几年后重病去世。奶奶因为思念孙子日夜哭泣,眼睛也哭坏了。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