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的通缉犯姚某,在2025年12月2日潜入长岭县某陪读出租屋实施盗窃时,被独自在家的陪读妈妈撞见,随后把人害了后逃窜。后来跑到隔壁通榆县,在一家旅馆里,又对老板施行了伤害,两次都是以抢钱为目的。

据大河报消息,近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忠字村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4岁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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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下午,涉嫌两起命案的嫌疑人姚某,在村北边一草垛处被警方抓获。知情人告诉记者,姚某躲在一户无人居住的民房里,4日下午,村民回家修监控发现有人,迎面遇到一男子,看到其刀掉地上,意识到可能遇到了正被搜捕的姚某,便躲到车里报警,抓捕随即展开。届时,这场持续3日的跨县追捕在警民紧密协作下画上句号。

12月4日,吉林长岭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5年12月1日,我县长岭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开展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姚某(男,34岁)。
经进一步工作,12月2日在通榆县发生的致1人死亡刑事案件,同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所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安全抓获。

值得一提的是,大河报《看见》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份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与姚某信息高度相似。刑事判决书与协查文书中的姚某出生日期一致,均为1991年5月6日。该判决书显示,姚某5次入狱罪名包括盗窃罪、抢劫罪,今年5月服刑完毕。

大河报记者从一名办案民警处获悉,姚某确有多次服刑记录。

2024年4月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姚某,男,1991年5月6日出生,初中文凭,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 随着舆论的发酵,姚某的作案细节出来了!

有网友爆料,姚某在长岭入室抢劫一位陪读妈妈,抢劫400元,致其死亡。然后花200元跑到120公里外的通榆。在一家旅馆说要把手机里的钱换成现金,在店主拿出8000元现金后,将其杀害。后跑到90公里外的乾安县,在一处村庄空房子里躲避,被村民发现报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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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姚某自幼父母离异,父亲早逝,母亲离家,由姥姥抚养长大。童年缺乏管教,导致其形成暴躁、自私的性格,十几岁便开始偷窃,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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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天生坏种吧,不要把什么都推到原生家庭身上。我有个小学同学,父亲是个烂赌鬼,母亲是山东人,当年来东北要饭的时候嫁给他父亲的,后来山东经济腾飞了,他母亲就跑回山东不回来了,也从来没和他联系过。他从小因为没人管,吃百家饭长大的。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那些年全靠小偷小摸的活着。19的时候处了个女朋友,女朋友家是做馒头店的,他岳母没嫌弃他,教他做馒头开店,现在在北京开馒头店,起早贪黑能吃苦,还挺有钱的。

有网友指出,身边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没有一个有正当职业的,跑滴滴都不让跑。个人认为坐牢已经赎罪,跟着犯罪记录找不到工作就会有概率继续犯罪。刑事犯罪第一次刑满释放,不应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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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姚某上述一系列细节行为符合其惯犯特征,此前因盗窃多次入狱,最近一次出狱仅半年。姚某出狱后长期无稳定收入,生活陷入困顿。

知情人透露,他在案发前曾借2000元交房租,经济压力加剧了其犯罪倾向。此外,其性格好逸恶劳,不愿通过正当途径谋生。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罪犯终于抓获,告慰此案的受害人,还了民众一颗平安的心。感谢民警的日夜奔波,维护治安,等待他的是正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