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莆田12岁女孩被虐死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维持了对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与此同时,因认为一审中对生父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福建省高院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女孩生母白女士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已经通过律师向高院提交了相关材料,“对于刘江的判决结果我是不能接受的,我希望他下去给我女儿道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许金花、刘江和包括琪琪在内的4个孩子共同居住。2023年12月22日,琪琪被虐待致死。除了琪琪,另三个孩子中,有两个孩子也遭受了长期的虐待。
而刘江作为许金花的配偶、被害人的监护人,明知许金花长期残忍虐待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员,不加以制止,还向许金花提供泻药,支持许金花虐待被害人,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系共同犯罪;刘江明知许金花体罚琪琪,还接受许金花指使故意伤害琪琪身体,并放纵许金花伤害琪琪致其死亡,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的范围内与许金花构成共同犯罪,并应对琪琪的死亡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5年4月21日,莆田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许金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许金花、刘江提起上诉。白女士认为一审对刘江的量刑过轻,向检方申请抗诉,被检方驳回。
11月11日,该案二审宣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许金花、刘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定罪准确。许金花、刘江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伦底线,应依法从严惩处。许金花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原判对其以犯故意杀人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适当,予以维持;刘江系被害人刘某琪的法定监护人,未履行法定监护职责,采取殴打等手段参与加害刘某琪,纵容、放任继母许金花实施虐待、伤害刘某琪的行为,主观恶性深,原判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许金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江量刑不当问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当天下午,被害女孩琪琪的生母白女士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庭上,许金花就说了,如果没有刘江的允许,她是不会对我女儿琪琪下手的。她不敢,因为她怕刘江。而刘江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在可以预料孩子有这些危险的情况下,没有拯救孩子,故意为之,他就是故意杀人。我现在只希望他判死刑,下去给我女儿道歉。”
白女士表示,刘江在法庭上一直为自己辩解,甚至还哭着为许金花辩解,“我心里恨他,9年时间里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见,我以为孩子跟着他至少会有安稳的生活,能够有口热饭吃,没想到最后竟然被虐待致死,他就是主犯,是杀人凶手。”她表示,自己的代理律师向福建省高院提交材料,要求严惩刘江。
对于目前的结果,白女士表示,许金花已经判处死刑了,但是刘江如果轻判,自己不甘心也无法接受,“只要有一点机会,我都会申诉,希望法律严惩刘江,否则我永远没有办法释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