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遛狗女被人打进了医院,还有流产的说法。而打人者被警方带走,很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理。
说实话,这起事件挺发人深省的。因为无论从遛狗者和怕狗者的角度考虑,这都不是一起个体事件,而是两个群体由来已久的矛盾点。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
10月22号晚上6时许,33岁的女子陈某在仁和路恒康街道恒大照母山山水城三期小区里遛狗。
着重强调的是,从视频里看,当时陈某确实是给狗拴了绳子,但是很显然没有戴嘴罩。而她那条拴狗绳是伸缩绳,估计长度最少会有5米以上。至于事发前她到底松出了几米的绳子遛狗,却没有人知道。
而问题的矛盾点就出在了这条遛狗绳上。可能陈某认为自己出来遛狗还拴着绳子,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尽了对狗安全看管的责任。或许,这也是很多遛狗人的想法,觉得我拴着绳子,你们讨厌或害怕狗的人就没理由来指责了!
可是,即使是拴着绳子,但是也不能百分之百能控制狗不去攻击别人,更无法阻止狗不去吓唬他人。
大家可以看看双方撕扯时的画面,陈某的狗绳已经松出了至少三四米远。小区里的人行道宽度本来就只有1.5米左右,如果事发前她的狗绳确实松出来这么长,那就是妨碍其他人正常通行了,所以说唐某指责她没毛病。
另据资料显示,很多地区对于遛狗绳伸出的长度是有明确要求的,最多1.5米——2米。如果说当时这个陈女士的遛狗绳超出了这个范围,确实容易给其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咱们再来说说打人者唐某夫妻,他们当时是带着大约3、4岁的儿子在小区里正常遛弯儿。一般情况下,像这么小的孩子都是最害怕狗的,而且孩子活泼好动,容易在路上跑跑跳跳,这种情况下更容易遭到狗的攻击。
因此,从这一点来看,一开始唐某指责陈某的遛狗绳子过长并没有错!
如果在被他人指责的情况下,遛狗女能做出道歉并收紧遛狗绳远离唐某一家人,也许就没有后续发生了。
可是,陈某却偏偏认为自己拴绳遛狗没毛病,更没有伤到唐某家孩子,唐某夫妻指责他就是没事儿找茬。所以双方才争吵了起来,进而由语言攻击转变成了肢体冲突。
结果闹到后来两败俱伤的局面。遛狗女陈某被唐某殴打到住进了医院。
甚至还有知情人说,陈某被打的下阴道出血,有可能是流产了。
唐某作为一个大男人,对女人动手实属不该。而他也必定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面临5--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另外,唐某还得给陈某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遛狗,一个遛弯儿,最终能演变成这样的结局,双方肯定都有责任。如果遛狗者把狗绳弄短一点,给狗戴上嘴罩并远离人群,怕狗的人遇到遛狗的主动绕开,也许这样的矛盾就不会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