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首次授衔(含补授),一共授予10名元帅,10名大将,57名上将,177名中将,806名少将。这是我军建设现代化合成军队的需要,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的显著标志。在评定军衔过程中,老一辈革命家、领导人和战功赫赫的高级将领,高风亮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令全军敬佩。他们的觉悟和榜样行动,为这次全军军衔评定工作和军衔制的顺利实行给予了极大的保证。
军衔制,是军队指挥关系的体现,也是国家赋予军人的荣誉。革命战争年代,我军没有制作军衔标识符号和实行军衔制的经济条件。
但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军官也授予过军衔: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部分高中级指挥员曾授予过军衔;为了方便同国民党军和盟军联络,一些在八路军办事处工作的人员,参照国民党军军衔,也曾授予与其职务相当的军衔;1945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对第一批派到东北的6名干部授予军衔,当时以中俄两种文字下达了任命书:授予彭真、陈云、叶季壮中将军衔,授予伍修权少将军衔,授予段子俊、莫春和上校军衔;1946年被派到军调处的代表也被授予军衔。上述被授予的军衔,只是为了方便工作,并不能说明我军实行过军衔制。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发展,军兵种合成军队建设不断加强,各军兵种协同作战能力的提高,实行军衔制度,逐步提到统帅部议事日程。
步入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950年12月30日,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副主席的工作总结报告中,提出把“研究军衔实施的准备工作”列为1951年的工作任务。1951年2月10日,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干部评级工作的指示》,指出:干部评级可为“今后实行军阶制度,奠定初步基础”。此后,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聂荣臻和彭德怀,在许多会议的军事报告中多次提到准备实行军衔制的问题。
▲毛泽东主席给朱德元帅授衔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我军军兵种发展很快,空军、海军和装甲兵、防化兵等新的军兵种迅速建立和发展起来,初步成为一支军兵种齐全的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然而,在我军与朝鲜人民军的协同作战中,中国人民志愿军无军衔,朝鲜人民军有军衔,给联合作战确定指挥关系和作战协同带来许多不便。
同一时期,毛泽东向全军发出:“一定要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改变我军的落后状态,建设我军为世界上第二支最优良的现代化革命军队。”在这一系列大背景之下,1953年1月9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指出:“如果可能的话,拟于今年7月份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度与薪金制度。”2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衔实施委员会,由聂荣臻、黄克诚、张宗逊、萧华、萧劲光、刘亚楼、杨立三、赖传珠、徐立清、苏静、孔石泉等组成,聂荣臻为主任,黄克诚、萧华为副主任。8月,起草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同年9月上旬,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一份报告中说:“军衔主要是确定每一个军人在队列中的地位和职权,以便按职责条令的规定,行使职权,同时又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以鼓励其在军队中的工作和上进心。”为了适应现代战争多军兵种协同作战的要求,为了加强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已成为全军上下的共识。
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条例规定,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毛泽东拒授大元帅军衔
从中国人民军队的创立到1955年的28年间,我军涌现出了大批优秀指挥员,他们来自不同的革命根据地和方面军,也有很多来自不同地区的部队,如东北抗日联军、海南琼崖纵队、两广纵队、陕北红军、新疆民族军等等。他们各有自己特殊的经历,在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为创建新中国,为军队的发展壮大,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了卓著的功勋。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革命工作的需要,他们中有的仍在军队担任领导职务,而也有很大一批到地方担任了领导职务,同时也有的在地方任领导的同时,在部队仍挂职。这些都为评定军衔的工作提出了挑战。
在这个初步方案中,毛泽东被提名授予大元帅军衔,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为元帅,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为大将,并为他们授勋。但在讨论元帅军衔时,毛泽东坚持不要大元帅军衔,不要勋章。据当时任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的宋任穷回忆:这事在一次人大常委会上还引起了热烈讨论。讨论中,与会人员包括许多民主人士在内的常委会委员们纷纷发言,认为毛泽东等领导同志是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创建者,指挥过许多重大战役,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都享有崇高的声誉。毛泽东在革命战争中功劳最大,应该授予大元帅,并授三个一级勋章。主持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刘少奇知道毛泽东不要大元帅、不要勋章的态度,因此他在会上说:我也不能作结论。有位民主人士当即说,人大作出决定,他有什么办法!刘少奇又讲,人大可以作决定,但他是国家主席,还需要他下命令才行呀,他不下命令又怎么办?最后,大家一再要求要授毛泽东大元帅,刘少奇只好表示:你们不是经常见毛主席吗?你们见面后当面去说服他,争取他的同意,这次会议不作决定。
宋任穷还回忆:此后不久,他和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及总干部部另一副部长赖传珠向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汇报授衔授勋工作。毛泽东听完汇报后说:你们搞评衔,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不好搞的工作,我这个大元帅就不要了,让我穿上大元帅的制服,多不舒服啊!到群众中去讲话、活动,多不方便啊!依我看呀,现在在地方工作的,都不评军衔为好!接着他对刘少奇说:你在部队里搞过,你也是元帅。刘少奇当即表态说:不要评了。毛泽东又问周恩来、邓小平,你们的元帅军衔,还要不要评啊!周恩来、邓小平都摆摆手说:不要评了。然后,毛泽东又转身问几位过去长期在军队担任领导工作,后来到地方工作的邓子恢、张鼎丞等同志:你们几位的大将军衔,还要不要评啊?这几位同志也都说:不要评了。在毛泽东的带动下,到地方工作的部队高级领导除赛福鼎、乌兰夫、谢富治、韦国清、叶飞、阎红彦等少数几位因特殊情况授予军衔外,其他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包括驻外大使,都没有授予军衔。
在评衔一开始,参加过秋收起义的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得知中共中央准备授予他元帅时,立即给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写信,说自己对革命贡献不大,恳切地请求不要授给他这样高的军衔。时任装甲兵司令员的许光达被评为大将后,几次向中央写报告要求低评一级。彭德怀找他当面谈话,才答应接受大将军衔,但仍坚持要降低一级薪金待遇。主办评衔工作的总干部部副部长徐立清,按评衔规定应定为上将,在讨论名单时,因需要减少上将名额,他便立即主动要求把自己降为中将。当时有些副军职干部甚至正军职干部授大校的不少,他们都没有因此闹情绪。
▲周恩来在国务院向十位大将授衔
老一辈革命家在评军衔中作出了表率,推动了评衔工作的顺利进行。当时提出的将官名单共有1000多人,他们绝大部分是红军时期入伍的,也有少数是抗战时期入伍的,另有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及起义将领。在评衔中,彭德怀和罗荣桓领导评衔工作人员坚持公道合理、实事求是,又照顾五湖四海的原则,并适当考虑个人资历,又考虑到各方面军、各地区部队干部的相对平衡,照顾到少数民族干部和起义将领。有一位曾参加过南昌起义的老干部,历任重要职务,但在处理个人生活问题上屡有失当,进城以后,又犯有不服从组织分配的错误。在评定他的军衔时,中央军委领导全面地分析了这位干部的功过,还是主张授予他中将军衔。罗荣桓后来说:“这样才能服众,对他本人也是一个促进。如果过于严苛,就会产生不良影响。授衔之后,这位干部本人深深感到了党对他的教育和关怀,大家也感到这样做比较实际。”
李贞成为人民解放军第一位女将军
到1952年,我军共有11万女军人。她们之中,有的在创建革命根据地时作出过重大贡献,有的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立下赫赫战功,有的已在人民军队中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然而,1952年12月全军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联席会议上,确定全军陆续转业复员10万女军人。1955年初开始评衔时,国防部发出了《关于处理和留用妇女工作人员的决定》,并限于1955年6月底以前处理完毕;在军以上机关或后勤部门,现在担任各种职务的妇女工作人员,凡不符合该决定所指的范围者,均应作转业或复员处理。可见,在即将实行军衔制之时,人民解放军队伍里的女性面临的是不再能够穿上佩戴军衔的军装,而是要离开部队的重大转折。
▲毛主席向李贞将军祝贺
最终在授衔时,仅有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参加浏东游击队和秋收起义,长期在部队中担任领导职务;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北军区政治部秘书长、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的女军人李贞,被授予少将军衔。她也是我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中唯一的女将军。许多红军时期参加革命,有着崇高威望和功勋的女军人如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包括红军时期唯一的女高级指挥员,担任过红四方面军政治部主任的女将张琴秋,因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地方领导职务,都没参加评衔。
第一次军衔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1955年9月初,在罗荣桓主持下,军委召开了授衔工作总结会议,罗荣桓宣读了少将以上人员名单。1955年首批授衔:共授予元帅和大将各10名,上将55名,中将175名,少将800名,校官3.2万名,尉官49.8万名,准尉11.3万名。1956和1958年各补授上将1名,至1958年补授中将2名、少将6名。1961至1964年间由大校晋升为少将的有554名。
1955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授予元帅军衔及勋章典礼大会。同日,国务院也举行了授予将官军衔和勋章的典礼,毛泽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状,分别授予朱德、彭德怀等10人。同日,周恩来总理把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分别颁发给粟裕等在京的将官。随后,各大军区也先后举行了授衔仪式。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讨论并决定取消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国务院也作出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帽徽、领章和部分军服样式的决定。新决定从1965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这样实行近10年的军衔制正式取消。直至1982年修改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军队的“衔级制度”作了确认,至此,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实行的军衔制,得出了一个正确的历史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