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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城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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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

自2014年9月调到钦北区法院后便一直扎根大寺法庭,心系群众,精准聚焦辖区各族群众司法需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严格公正司法,大力开展巡回办案,积极探索新时代下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司法方法和途径,用心、用情、用力践行初心使命,以便民司法服务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促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在司法审判与教育领域的融合发展,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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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个人荣誉

2019年11月,李钦城获最高法“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1月,李钦城、张莹莹撰写的一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

2021年6月,李钦城获最高法“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7月,李钦城获广西高院“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12月,李钦城获最高法“全国优秀法官”;

2024年4月,李钦城获中共广西区委、广西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2024年7月,李钦城获中央文明办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好人”;

2024年9月,李钦城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025年5月,李钦城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新时代青年先锋奖”;

单位荣誉:

2019年1月,广西高院授予大寺法庭“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

2019年12月,中共广西宣传部、中共广西统战部、广西民宗委授予大寺法庭“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2020年1月,最高法授予大寺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20年8月,广西高院授予大寺法庭党支部“全区法院党建先锋品牌”;

2021年12月,青年团广西区委授予大寺法庭“广西青年文明号”;

2022年3月,广西高院授予大寺法庭“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2022年9月,广西高院授予大寺法庭“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示范单位”;

2024年1月,国家民委授予大寺法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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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vlog丨双语法官李钦城:12年扎根基层的司法温情

8月13日下午,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的一处田间地头,暑气蒸腾。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庭长李钦城站在起争执的村民中间,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后背也早已被汗水浸湿。他耐心地劝慰着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大家先冷静下来,别激动。”这句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稍有缓和。

这样的场景,对于在基层扎根12年的李钦城来说,已是司空见惯。作为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庭长,他通过民汉双语审判传递司法温情,用脚步深入体察民情。多年来,他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处理每一起案件,被当地群众称赞为“信得过、靠得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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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懂法吃亏”到“让乡亲懂法”

“我爸常说‘这就是不懂法的后果’,这句话像种子,埋在了我心里。”回忆起投身法律事业的初衷,李钦城的思绪回到了18岁。那年,家里种了十几年的20亩荔枝、龙眼树被村民烧毁砍伐,不懂法律的父亲竟被对方引用几句法律条文堵得哑口无言。

2009年,李钦城毅然辞去工作,闭门苦读法律,次年以454分的高分通过当年的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他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合浦县法院工作,一步步朝着“让公平正义走进乡亲心里”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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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城(左二)下乡调解

2014年,李钦城调到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法庭,其管辖的大寺、大直、那蒙、贵台四个乡镇,70%以上是壮族群众,“法律不熟、语言不通、交通不便”成了百姓打官司的三重难题。第一次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时,庭审现场成了“语言大杂烩”:普通话、壮话、白话、客家话交织,书记员一句方言也听不懂。李钦城既当法官又当“翻译官”,全程用双语沟通,最终圆满结案。

“法律尊严若被语言阻隔,再精致的法袍也只是装饰。”这次经历让李钦城坚定了推行双语审判的决心。2016年,他试点壮汉双语审判;2017年3月28日,全国首个壮语巡回法庭在大寺法庭成立。“双语+”司法解纷体系打破了司法沟通的壁垒,实现了诉讼“沟通交流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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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我在诉”解百姓难题

那蒙镇湴山村村民小组与青鹏地材矿业有限公司因林地侵权纠纷诉至法庭。案件涉及土地权属、企业生产和村民生计,矛盾激烈。李钦城多次深入现场核查,多次调解,最终通过“诉调对接”机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件案情复杂、双方由于沟通不畅矛盾较深,能够成功调解,既能让企业正常经营也能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公司总经理助理孔庆斌感慨道:“李庭长既兼顾企业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又充分考虑到村民的权益。我们双方对这个结果都十分满意。”村民小组负责人班作全表示:“他实事求是,还亲自前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所以我们完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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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城(右一)与同事们巡回下沉办案

谈及办案过程中的心态,李钦城表示:“我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办理案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面对积久的纠纷,李庭长始终坚持不懈地反复沟通。

他积极推动设立双语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弱病残孕绿色通道、远程视频调解室等一系列便民设施,确保诉讼服务实现“零障碍”。

他还多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进村屯”活动,累计达 320余次。在此过程中,他将双语普法、法治文化与壮族山歌、采茶戏等特色文化相融合,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近年来,李钦城开展巡回办案180多次,足迹遍布辖区4个乡镇的 130多个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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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加身 初心不变

在李钦城的引领下,大寺法庭荣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等荣誉称号。他个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新时代青年先锋”等称号,于2024年入选“中国好人榜”。

“能够荣获‘中国好人’这一殊荣,我心里有些忐忑,但更多的是自豪,也深知未来责任重大。”面对诸多荣誉,李钦城始终保持着谦逊。

谈及未来,李钦城眼神坚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始终保持谦虚的心态,努力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公正、优质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转自 | 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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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