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诈骗罪作为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模糊的问题。

进行有效的无罪辩护,需要律师深入把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从多个维度构建辩护策略。

一、严格审查构成要件:打破公诉机关的证明体系

1. 主观方面:

重点突破“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刑事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关键。

《刑法》第266条虽未明文规定这一要件,但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及2022年修订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强调了此要件的重要性。

辩护要点:

资金去向的反向论证:

若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即使存在夸大宣传,也应认定属于民事欺诈范畴。

例如某一无罪判决中,法院就认为“被告人将借款用于公司周转,虽未能按期还款,但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还款意愿的客观表现:

是否存在积极还款行为、是否提供担保措施、是否制定还款计划等客观行为,能够反证主观故意。

如被告人曾出具还款承诺书或抵押物权证,即可作为无罪辩护的重要依据。

未偿还款项的真实原因:

需重点论证资金无法归还是由于市场风险、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而非主观上的非法占有。

2. 客观行为:

切断“欺骗行为”与“财产损失”的因果关系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必须符合“虚构事实→陷入错误→处分财产→遭受损失”的因果链条。

辩护切入点:

欺骗内容的实质性判断:

需区分商业宣传中的合理夸大与刑事诈骗的本质区别。

如商品宣传中存在一定夸张成分,但核心功能真实,并非完全虚构事实(比如“脑白金”),则不应认定为刑事诈骗。

被害人主观认识的鉴别:

需证明被害人并非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如在投资理财案件中,若投资者明知风险仍主动参与,则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证据体系的攻防:瓦解指控的根基

1. 关键证据的审查质证

言词证据的突破:

重点审查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的矛盾点,关注取证程序的合法性。

如存在诱供、指供情形,应及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电子数据的全面分析:

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需进行时间序列和完整性的审查,避免断章取义。

电子证据的特殊性,更容易杯污染或篡改,所以程序性审查,非常有必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司法审计报告的质疑:

对审计方法、统计口径提出专业意见,尤其关注合法资金与涉嫌诈骗资金的区分标准。

2. 证明标准的把握

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若证据链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合理怀疑,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

三、法律定性的辨析: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分

法益侵害程度:

民事欺诈主要侵害的是个体财产权,可通过民事诉讼救济;刑事诈骗则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必须进行刑事追责。

行为方式差异:

民事欺诈中行为人通常有基本履约行为,而刑事诈骗则完全缺乏履约诚意。

法律后果不同:

民事欺诈承担违约责任,刑事诈骗需承担刑事责任。

2. 经济纠纷与诈骗罪的界分

对于合同签订后因经营不善导致的违约,应优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要“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一司法政策为无罪辩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程序权利的运用:全方位辩护策略

1. 审前辩护的重要性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提交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争取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统计显示,超过30%的无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成功。

2. 庭审技巧的运用

精准的质证策略:

对每份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以及证明目的提出有针对性质疑。

专家辅助人的引入:

对专业性强的问题,可申请会计、金融等领域的专家出庭说明,毕竟专业的事还得交给专业的人。

类案检索报告的提交:

通过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增强辩护观点的说服力。

下级服从上级,是恒古不变的道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最高院还是有很大话语权的。

五、特殊情形的无罪辩护路径

1. 事实认识错误

如被告人确实存在对基本事实的误解,可主张缺乏犯罪故意。例如误认为有权处分他人财产而实施行为。

2. 数额认定争议

严格审查涉案金额的计算依据,剔除合法经营部分。特别是在网络诈骗案件中,要区分正常交易与涉嫌诈骗的金额。

3.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分

若行为代表单位意志,所得归单位所有,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其入罪标准高于个人犯罪。

最后结语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敏锐的证据洞察力。

成功的辩护,不仅需要从构成要件入手进行实体辩护,还要注重程序正义的实现。

律师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精细化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背景下,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药都刑辩·十三邀

#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