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缺钱,你愿不愿意自己承担利息去银行贷款把钱借给朋友,让他只还你本金就行?显然没人愿意这么干,但现实这种结果的事发生过不止一起,因为很多人不懂一个法律知识。
先介绍个案子,黄某资金紧张向好友庄某求助。庄某向银行贷款后转借给黄某15万,约定这15万的银行利息由黄某承担,黄某陆续向庄某转账了5万余元后,就不再还款了。庄某到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归还本金11万余元。考虑到黄某之前还的5万多,庄某要求黄某承担的数额应该比转借的15万多一些,多的这部分应该是银行利息。但法院认为庄某只用还15万本金,去掉已经还的5万多,庄某只要再还剩余的九万余元就可以了。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因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律上,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后果是,合同里的利息条款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合同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就这个案件来讲就是15万本金要还,但是双方的利息约定无效。按双方原本的约定,黄某还的5万元应该是包括利息的,但是由于合同无效法院不认利息,那5万多元就都折成本金抵扣了。
现实中,这样的案子发生过不止一起,有的是纯粹帮朋友忙一点利息差都不赚,有的是从银行贷款后高息转借给他人赚利息差。不管是哪种情况,如果朋友靠谱也有能力还钱,那法律一般也不介入。但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或者虽然想还但没有能力还,诉到法院的后果都是合同无效,有的法院是一点利息也不支持,结果是出借人亏死,借款人纯占便宜。也有的法院会判决借款人承担一部分法定标准的利息,出借人亏得少点,但很难一点损失都没有。而且如果银行发现资金被挪用,还可能要求提前还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所以,提醒大家有人让帮忙从银行贷款后转借,不管是纯帮忙还是想赚利息差,都先想想这个可能的法律后果!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