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司法案例,某某根本没有法律资质、没有律师资质的“骗子律师”,却可以短时间内承揽大量的案件,而是收费几十上百万元。每每这么样的新闻留言区,都有律师感叹,这让那些抱怨没有案源的律师,情何以堪?

另一现象是,随着近些年的经济下行,行业形势却是律师人数的突飞猛进,五年来增加了三十多万律师,很多律师都在感叹“行业寒冬”来了;可是法律市场的另一面则是,众多的法律公司纷纷如发掘“价值洼地”一样涌入律师市场,甚至承揽到了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业务,一些律所则是逆势而上的大举招人、大举扩张。如此景象,令人疑惑,究竟是行业性遇冷,还是因人而异,方式方法不同?

以上形成反差巨大的背后原因是,有些律师,乃至没有律师资质的人员,他们承揽业务的方式,简直达到了令业内人士惊骇的方式。例如,有人见人就发的名片上, 赫然写着“代办申诉、无罪、缓刑、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等内容。这些正常律师可能办了一辈子案子,也办不成的无罪办案效果,居然成了他人公开宣扬的业务范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都说现在已经进入了网络经济时代,法律行业也不例外。视频里、直播里,“几万元的纠纷几百元搞定”、“离婚案件七日内立案一个月有结果”、“案件没有效果不收费”、“专门代理申诉、疑难复杂案件”等等宣传内容,一度铺天盖地;“遇到冤假错案,三招解决”、“为弱者发声、伸张公平正义”、“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我作为律师不答应”之类的律师视频,有的为了增强说服力还是跑到法院门口录着的,动辄就是几万的点赞量。

如此的宣传,令很多律师都汗颜,甚至不齿。网上某位天天出镜的律师,天天把正义挂在嘴上的大V,很多自媒体发文表示,此前曾经有案例显示,其在代理一刑事案件中,居然采取了巨额行贿司法人员的方式,不过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已。更有网友网友发帖怼其,天天把平反冤假错案、伸张正义的挂在嘴上、放在视频里,敢不敢亮出一两个代理案件,让人看看代理效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虽然行业内都知道,如此宣传、如此大包大揽、如此冠冕堂皇的承诺办案效果,不过是噱头而已,基本跟骗子无异,但是,如此用话术骗术来承揽案件的,已经成了行业风气。

曾经有律师跟语人君抱怨,现在的当事人,真的没法正常沟通了。你跟他们讲法律风险,他们直接说,网上某某律师说了,这个案子应该如此办理,法院肯定会那么处理,你说的不对。这样的当事人,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只要你说的意见不对其心思,或是跟“网上律师”说的不一样,别说承揽到案件了,搞不好直接惹来一场投诉。

如今,律师都在网上开辟了法律窗口宣传自己,为了争夺流量,有的真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一位女律师甚至公开宣传,离婚打官司分割财产,把抚养费要回来,对女性而言,比工作创业赚钱更容易。(就不贴图了,咱是对事不对人,况且如此风格的,又不是其一人)。如此的普法方式,令社会人士如何看待司法的作用、律师的作用?

此外,还有那些开口就是自己公检法有关系的、可以有渠道“私联”法官检察官的、可以直接办理无罪缓刑取保候审的等等。这些律师,要么是抓住了当事人遇到法律纠纷,都想着以最小的代价找到对案件结果一锤定音的渠道和方式,要么是看到当事人不明白法律行业内的门道,利用国家赋予的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便利,大打信息差的“使用价值”。

以上这些行业现象,之前就有,在行业发展的黄金期,行业人士大家都还能自行发展,可当遭遇了行业寒冬之际,而且是网络盛行下的影响扩大下,给正直律师造成的影响,有的时候就是致命的。网上,时不时的就爆出,有律师已经因为没有案源而注销资格证,或是转行,或是考公了。

细想起来,那些遵守行业规则、职业道德的正直律师,在这些上述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的同行面前,根本不堪一击,毫无竞争力可言。虽然有人还在秉持着诚信为本、好酒不怕巷子深、职业人设满满打造、人脉慢慢积累的执业理念,可人家瞅准的是大多数人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根本不在乎口碑,大不了换一批当事人继续骗,反正有着巨大的潜在人群。

犹如此前文章《律师触犯刑法是不是越来越多了?就怕逆淘汰盛行》中写到的,近些年爆出的那些行贿律师,哪个不是行业内的“领军人物”,却大多没了后续处理结果,甚至有时任律协领导称,行贿法官20万元只为了让其在法庭上充分发言,案件曝光后,至今还是执业律师等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此的行业环境乃至社会现象,不仅带坏了行业风气,让更多的律师在突破规则的道路上跃跃欲试,也让社会大众也相信法律规则在律师业务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助长了他们去相信那些关系律师、保胜律师?

语人君也遇到过,刑事案件中,你跟家属讲此类案件的法律规定、以往司法处理惯例、律师操作空间不大等等,可有的律师直接就是跟家属讲,自己跟某某办案人员关系如何,案件结果可以“运作”、“照顾”到什么效果。如此的对比下,正直律师还有什么竞争力?

如此情况,难怪有律师哀叹,“很多靠忽悠的律师,甚至是假律师,已经比专业的、真正的律师更受欢迎。”一个行业不可能靠忽悠长赢得信任,当事人也终究有醒悟的那天。那些忽悠也好、骗也好的律师,不过是利用和牺牲社会大众对律师职业的信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