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牧民跨区域就业路费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优化农牧民跨区域就业路费补贴兑现程序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28号)。
二、补贴对象
当年跨区域有组织转移就业,且年度就业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拉萨户籍农牧民、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三、补贴标准
1.跨县:500元/人/年;
2.跨地市:1000元/人/年;
3.跨省:2000元/人/年。
四、兑现程序
1.脱贫人口:坚持“免申即享”,对符合领取补贴人员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保卡。
2.农牧民群众(不含脱贫人口):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农牧民群众,需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工资发放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工资银行卡流水、微信支付宝等工资凭证其中之一即可)申请兑现。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农牧民群众社保卡。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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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