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动动手、刷刷脸

帮人转账取钱

就能轻松获得高额“报酬”?

还有这种既轻松

又能“发家致富”的好事?

这样看似简单又能赚钱的工作

听起来很有吸引力

实则却是犯罪分子的“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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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24年3月,黄某因手头比较紧,想起之前在手机下载的“飞机”软件中有许多赚钱的门路,便打开该软件,在浏览时偶然间发现有人发布兼职刷单的广告,日薪300-500元,甚至更高。在利益的驱使下,黄某添加了对方账户,在明知上家可能利用银行账户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向对方提供自己名下三个银行账户帮助接收资金共计40524元,待钱款到账后再按照上家指示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的方式转移钱款38560元,其从中获利1924元。

经查证,其间,黄某的三个银行账户先后接收王某、杨某、张某、吴某被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4600元、6000元、6178元、6266元,共计23044元,后其按上家要求转移款项至指定账户。2024年3月,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退赔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4600元。

福鼎法院认为

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黄某有劣迹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福鼎法院提醒

如今各类社交、聊天软件层出不穷,其中有打着“兼职”“日赚”旗号的陷阱,大家在寻找兼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凡是要求“提供银行卡走账”“扫码转账赚提成”的,无论报酬多诱人,都极可能是网络诈骗,甚至自己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守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拒绝任何形式的不明转账请求,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公信福鼎

编辑:林锈锈

审核:汪晶晶

监制:张新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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