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已婚女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一男网友,车内偷情后男的突然没了气,女子为了出轨不被曝光,不仅没打120,还把男子手机拿走,最后被判赔13万8!
西安有个张女士,本身已经结婚了,偏偏还在微信上摇一摇认识了张先生。
两人聊得很开心,互相有了好感。于是,2023年2月25日,他们第一次在一家酒店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之后,事情就容易了,8天后,3月3日,张先生忍不住想她,开车去接张女士,在某街道公园附近停车后,两人在车后排发生了关系。
结果刚完事儿,张先生突然不对劲了,身体直犯毛病。张女士赶紧施救,忙活了大约40分钟,但张先生还是停止了呼吸。
由于害怕自己的婚外情被人发现,张女士没敢拨打120,也不敢拨打110,反而拿走了张先生的手机,偷偷离开了现场。
张先生的遗体在封闭的车里整整放了9天。直到3月12号,才有路人觉得车子怪怪的,于是报警,警察来了打开车门,才发现了他。
法医后来鉴定,说张先生是冠心病突然发作去世的——要是当时能及时送去医院,说不定还有救!
张先生的家人听到这个消息,直接崩溃,把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48万多。
一审法院认为,张女士有救助义务,她不管不顾让张先生没了被救的机会,得担责。但张先生自身问题更大,是主要责任。
所以法院判张女士承担15%的责任,赔137043元。双方都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的事实认定,只是调整了赔偿金额,最终判定张女士赔偿13.8万元。
这事说到底,最该怪的还是不正当关系。要是没这层见不得光的关系,张女士或许不会因为害怕被曝光就不打120,张先生说不定还有救。
有人觉得张女士够冤,都救了40分钟了,凭啥还要赔钱?
关键就在于法律里说的 “先行行为义务”——俩人虽然不是夫妻,但当时在偏僻处的车里,张先生突然发病,满世界就只有张女士能救他。
可张女士第一步就做错了:自己救了40分钟没用,却偏偏不打120,反倒拿走人家手机跑了,这一下就把张先生最后的活命机会给断了。法官说,这种 “见死不救” 的做法,得担15%的责任。
因为《民法典》规定,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比如和别人单独待在封闭空间里)让另一个人陷入危险,就得有责任去救人。张女士和张先生发生关系时,她是唯一在场的人,她的行为和张先生的死亡是有间接关系的,因此她要承担部分责任。
当然,张先生自己也得负主要责任。自己有严重的心脏病,心里没点数吗?还在那么小的车里做这种剧烈的事,简直是在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一场婚外情,把两个家庭都毁了,最后只留下一张13万8的判决书,还有无尽的后悔。这13万8哪是赔偿啊,分明是给所有人敲的警钟:激情再诱人也有代价,可生命就一次,不管是啥关系,该担的责任、该有的良心,半点儿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