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延迟退休新政的全面实施,与就业保障密切相关的失业保险政策也迎来了重要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针对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养老保险的最新补助政策。

这一变化牵动着许多临近退休却遭遇失业困境人员的心弦,同时也引发了一个普遍担忧: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会对未来的养老金待遇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退休后到手的钱变少?本文将为您深入剖析新政要点,理清失业金与养老金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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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2025失业保障新规:大龄失业者的养老医保双保障

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利好群体,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

根据新规定,当这类人员符合条件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若选择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参保方式与费用承担发生了显著变化:

养老保险缴费新模式:大龄失业人员可按参保地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标准先行缴纳养老保险费。关键在于,这笔费用并非完全由个人承担,而是在缴纳后,由失业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返还。

医疗保险持续保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继续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需缴费。同时,通常还能享受医保个人账户(俗称“小药钱”)的划入待遇。

以某地(非实名举例)灵活就业缴费标准测算:假设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273元(费率20%),月缴约854.6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480元(费率5.5%),月缴约301.4元。

两项合计月需约1156元。在新政下,这笔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而言,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个人负担显著减轻。 这实实在在地缓解了大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维持社保连续性的经济压力,是一项重大的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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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核心关切:领取失业金,真会拉低养老金吗?

这是众多参保人员,尤其是大龄失业人员最关心的问题。要解答这个疑问,我们必须回归养老金的本质及其计算原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这是养老金的主体部分。

其计算公式通常为:
退休时当地养老金计发基数 × (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2 × 累计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为 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 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由国家统一规定)。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特定历史时期(主要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关键点分析:失业金与养老金计算要素的关系

养老金计发基数:这是由退休时所在省份或直辖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统一确定并公布的数值。它完全不取决于个人是否领取过失业金,也不会因为领取失业金而发生改变。

累计缴费年限(工龄):这是决定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影响储存额积累)的核心因素之一。

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缴费是关键:如果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选择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无论是企业职工养老还是灵活就业养老),那么这段时间将不会计入您的累计缴费年限。这自然会导致您的总缴费年限缩短,进而影响最终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

新政的保障作用:而2025年实施的新政,恰恰是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在领金期间继续缴费(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您利用好这项政策,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持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段时间就会正常计入您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造成缴费年限的中断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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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这个指数反映的是您历年缴费工资与对应年份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关系平均值。

缴费基数决定指数高低:您在每一年的实际缴费基数,直接影响该年的缴费指数,进而影响整个平均指数。

领取失业金期间缴费基数由个人选择(灵活就业身份):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您有权选择缴费基数档次(通常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如果您选择较低的基数(如最低档60%),那么这一年的缴费指数就会相应较低,可能拉低您的整体平均缴费指数,从而可能影响基础养老金水平。

自主选择权:需要明确的是,缴费基数的高低是您个人根据经济状况做出的选择,而非领取失业金这一行为本身强制要求您降低基数。您完全可以选择维持与失业前相当的缴费基数(如果经济条件允许)。

个人账户储存额:这部分完全取决于您历年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计入的利息)的积累。

缴费即积累:只要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缴费(无论费用由谁承担,个人账户按规定比例计入的部分不变),您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就会持续增加。

停缴则停滞:如果期间停止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自然停止增长。

结论性判断:领取失业金行为本身,不会直接导致养老金减少。 真正影响养老金高低的核心变量是您的累计缴费年限(工龄) 和 您历年的缴费基数(决定平均指数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若在领金期间停缴养老保险 → 缴费年限缩短 + 个人账户停滞 → 养老金可能减少。但这并非失业金所致,而是停缴行为的结果。

若在领金期间(利用新政)持续缴费 → 缴费年限连续 + 个人账户持续积累 → 养老金不受负面影响。若选择的缴费基数不低于以往水平,则养老金水平得以维持甚至可能增长(因年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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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明智之选:善用新政,守护养老权益

基于以上分析,对于符合2025年新政策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我们强烈建议:

积极申领失业保险金:依法享受您应有的失业保障权益,缓解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

务必利用新政持续参保: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切勿中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充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养老和医保费用的政策红利,确保您的缴费年限连续不断缴。

理性选择缴费基数:在灵活就业参保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尽可能选择与失业前缴费水平相当或可承受范围内较高的缴费基数。避免因选择过低基数而拉低平均缴费指数,影响未来基础养老金。记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仍是养老金积累的基本原则。

关注医保待遇:理解并享受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保障失业期间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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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失业金是保障,持续缴费是关键

综上所述,“领取失业金会导致养老金减少”是一个需要澄清的常见误解。失业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2025年针对大龄失业人员的新政,更进一步解除了其在失业期间维持养老、医保连续性的后顾之忧。

养老金的高低,根本在于参保人自身的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基数高低。领取失业金这一行为本身,既不改变养老金计发基数,也不必然导致缴费年限缩短或缴费基数降低。关键在于失业期间的选择:持续缴费,则养老权益无损;善用政策,更可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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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退休的失业朋友们,请放下不必要的担忧,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好国家出台的这项利好政策。在依法领取失业金的同时,确保养老保险的连续缴费,为未来安稳的退休生活打下最坚实的基础。守护您的“养老钱袋子”,从认清政策、持续缴费开始。早了解,早办理,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