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回应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话题引发舆论热议。广东湛江一名家长反映,8月4日凌晨自己上夜班期间,两名孩子独自在家时被村委会工作人员联合民警上门抽血,事后孩子出现头晕等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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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回应称此举因基孔肯雅热疫情排查需要,且家长此前不配合,因涉及公共安全才采取联合上门措施。我认为,这起事件暴露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如何平衡的深层问题。

从法律依据来看,当地主张的“合规性”可能源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法规。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措施。

对于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医疗机构可对疑似病人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必要时可由公安机关协助强制执行。基孔肯雅热作为蚊媒传播的急性传染病,虽属于乙类传染病,但在暴发流行时,地方政府确有应急排查权。

然而,应急处置需恪守合法、适度原则。有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应当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同意权。

此次事件中家长不在场、孩子独自在家的特殊场景,凸显出程序正当性的争议点。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实施医学检查需征得监护人同意,紧急情况下虽可突破同意程序,但应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凌晨入户、在监护人未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抽血,显然超出了群众对“必要措施”的合理预期。

公共卫生应急不能成为权力滥用的借口。街道办提到“家长不配合”,但公民对行政措施有异议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申诉,行政机关应优先采用说服教育、指导协商等柔性方式,而非直接动用强制力。

尤其涉及未成年人时,更应兼顾保护原则与比例原则,选择对孩子心理、生理影响最小的排查方式,而非凌晨突击入户,且在成年人未在场的情况下。

目前当地卫健局已介入调查,期待调查结果能厘清几个关键问题:疫情排查是否达到必须凌晨入户的紧急程度?对未成年人采取医学措施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告知和保护程序?事后出现的不适症状是否与抽血操作相关?

最后我认为,越是紧急情况,越要坚守法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