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讯)8月1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落实直播电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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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要求食品类直播间运营者必须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平台需严格审核资质并建立档案;明确平台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同时要求直播间建立选品机制、追溯制度等全链条管理,主播需真实准确介绍产品;将直播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建立消费者一键投诉通道,明确连带赔偿和先行赔偿机制;细化违规情形处罚依据,强化法律约束力。

《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食品直播营销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直播营销人员等从业主体,旨在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等方式,全面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