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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人民解放军第一次授衔,开创了人民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到1965年取消军衔制,十年之中一个普调(统一晋级)了两次:第一次是1961年,第二次是1964年。

如果1955年授衔的军人,十年之中没有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话(含集体转业到生产建设兵团),一般情况下,都能够晋升两级军衔。

当年在研究和讨论实行军衔制时,也设计了授衔后军官的晋升年限问题。现在普遍的说法是尉官和校官三年晋升一级军衔;将军以上军官军衔基本不动。

根据两次统一晋升军衔的情况来看,从1956年到1960年,五年之中,军衔晋升一直没有实施,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这里不表。到了1961年,军委决定普遍晋升军衔。三年之后的1964年,军队又如期普调了一次军衔。

十年之中,两次普调。如果军官个人没有出现严重问题被处分的话,绝大多数人都晋升了两级军衔。一部分军官由于职务提拔问题,可能只晋升一级。

两次晋级中,1955年尉官中的上尉和大尉,一般都能够晋升校官中的少校或中校;1955年校官中的少校、中校和上校,一般都能够晋升到上校和大校,极少数上校晋升到了少将(4人);1955年的大校(1266人),有相当一部分晋升到了少将(544人)。

这样看来,1955年的上尉和大尉,晋升校官是普遍现象;而1955年的上校,晋升少将的极少;1955年的大校,晋升少将的不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