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市公安局网站

7月17日,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发布公告,拟启用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此次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点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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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时间

此次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于2025728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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