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通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平襄镇新城社区西环路(环城路北段)1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266.3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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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魏某某于2014年在平襄镇新城社区西环路修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1266.36平方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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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过程中,多部门联合协作,依照拆除方案分工明确,做到责任到人,从早上8时30分开始,动用大型机械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历时半天,顺利完成本次拆除任务。

下一步,通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组织分批次拆除存量违法建筑,并长期坚持违法建筑有效管控,形成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彻底解决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突出问题。

来源丨通渭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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