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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抑制我镇“三烧”行为
进一步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
消除火灾安全事故隐患
现对我镇近期发生的一起“三烧”行为
进行曝光通报
请大家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行为
2025年7月16日19时06分,刘家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村民张某某存在“三烧”行为。经查,张某某在北京市平谷区东山下西路将桃袋点燃焚烧。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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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刘家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发现并处罚“三烧”行为5起,宣传教育100余人次。
下一步,刘家店镇将继续加强巡查与教育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禁止露天焚烧的行为发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坚实的基层执法力量。
来源:刘家店镇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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