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获悉,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对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丁家庄蔬菜批发市场4-7号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决定,立即引发市民热议和关注。
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胶综法罚决字〔2025〕第00382号关于关于胶州市德福商行的案件,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07-14 00:00:00下达处罚文书显示;经2025年5月13日查,胶州市德福商行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丁家庄蔬菜批发市场4-7号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胶州市德福商行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陆佰零贰元整。
案件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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