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教师博主爆料,要给这个市的应急管理局点个赞!
在通报学生溺水事故的时候,明确告知:学生溺水,主要责任是家长!还要用红字把它标注强调标出来!
不能一出了学生溺水事故,就追究学校的责任,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查安全告知书,查签字单,查班会记录,甚至于到了暑假,还要派老师去巡湖宣传防溺水!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当地应急部门发布的警示。
家长不听劝阻导致学生溺亡警示
2025年7月13日15时许,黄石市阳新县冯某与其妻周某携两个儿子(长子14岁,阳新县第三中学八年级学生;次子11岁,阳新县第二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从阳新城区驱车前往富河车桥村段游玩。游玩过程中,两名家长无视岸边警示标牌和巡护人员劝阻,致使两名小孩不慎滑落至深水区域溺水身亡。
2023年8月2日14时许,京山市罗店镇白鹤岭村七组张某及同事袁某、杨某携带自己 13岁儿子,到罗店镇袁河村富水河钓鱼。出门前,张某的妻子曾阻拦,并告诫学校有要求不允许学生戏水,但张某置若罔闻。钓鱼过程中,儿子在浅水区游玩,不慎滑落深水区,张某及袁某下水施救,致3人溺水身亡。
学生溺水,主要责任是家长。
近期全市近万名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冒高温巡河巡湖,在劝阻未成年人戏水过程中,遭到部分家长谩骂,着实让人心寒。
但为了“花朵”的安全成长,我们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只能忍辱负重,继续奋斗。对辱骂殴打劝阻人员的家长,要上报市应急局落地查人,严肃处理。
某某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这份警示通过两个鲜活案例,提醒所有家长一定要敬畏规则,不要带着孩子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内容提及,有网格员和志愿者提醒未成年人不要戏水,居然还遭到谩骂,不理解,让人心寒。文中表态,我们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只能忍辱负重,继续奋斗。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教育最大的成功应该是教会学生如何承担责任,而不是如何推诿责任。
有网友认为,只能说管得太宽太多,发文件都是多余的,暑假里孩子的一切行动都是家长负责,溺水死亡政府根本不用管,看都别去看,家长自己负责!
近日,人民日报发文:防溺水,这些常识请收好。
文中提到,近期媒体公开报道溺亡的一些案例:
7月3日,福建福州,一名6岁男孩在一水潭溺亡。
7月5日晚,湖南衡阳,一名20岁大二男生在湘江游泳时溺亡。
7月6日,广西桂林,一对20岁左右的兄弟游玩时不幸溺亡。
7月7日,山东青岛,一名游客为捡手机跌落海中,所幸被成功救起。
7月7日,广西南宁,一名年约18岁的男子在邕江边游玩时不慎滑入江中,不幸溺亡。
7月12日,北京丰台,一名中年男子在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内的小龙河不幸溺亡。
教育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2021年,全球大约有30万人死于溺水,其中,5—14岁儿童占19%。《中国死因监测数据集2021》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1—4岁和5—14岁儿童溺水粗死亡率分别为3.69/10万和3.06/10万,分别占该年龄组儿童伤害死亡的34.24%和37.62%。溺水是我国1—14岁儿童伤害致死的头号杀手
为减少溺水事故、避免不幸发生,多地多部门采取行动,织密防溺水安全网。部门联动、科技应用、教育引导,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我们再回到开篇话题,学校责任的核心是“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对学生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校园内及合理的管理范围内(如组织的校外活动、上下学途中的合理照管等)。
如果学生离校后,学校已尽到教育提醒义务(如安全教育、告知家长等),且事件发生与学校的管理过错无关,法律上并不会强制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换言之,该是家长的监护责任就应该是家长的责任,把属于家长的责任强按在学校、老师头上,是极少数强权者扭曲的政绩观造成的。
总之,我们要为这样有担当的应急局点赞!学校防溺水教育嘴皮子磨破了,手机上案例很多,但总有人以为危险离自己很远!小孩子不懂事,跟着家长也溺亡!客观来说,虽然非正常死亡率极小,但总会发生,避免不了!就看落到谁头上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