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辖区国省道及外环路段
实施禁停
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夏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辖区内国省道、外环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1、省道323(苦水路口至平原县界)
2、国道308东段(东外环至高唐县界)
3、国道308西段(西外环至河北省界)
4、国道514(西环路至夏津与临清交界处)
5、国道240南段(南环路至夏津与聊城交界处)
6、国道240北段(北环路至武城县界)
7、夏津辖区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整段
以上路段全线禁停,禁停标志具体点位附后。
二、禁停时间
上述路段实施 24 小时全时段禁止机动车停放。重中型货运车辆如需停车休息或装卸货物,应前往指定的停车场、服务区或者允许停车的地点。严禁在道路行车道、应急车道、路肩等非停车区域随意停车。
三、禁停措施
本通告自2025年7月25日起实施。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处、“固定+动态”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对违反规定在禁停路段停放或临时停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依法拖移。
四、特殊情况处理
重中型货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若因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必须停车,应立即开启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同时迅速报警,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国省道良好的交通秩序。
夏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7日
禁停标志具体点位公布
1、省道323(苦水路口至平原县界)
2、国道308东段(东外环至高唐县界)
3、国道308西段(西外环至河北省界)
4、国道514(西环路至夏津与临清交界处)
5、国道240南段(南环路至夏津与聊城交界处)、南环路整段
6、国道240北段(北环路至武城县界)、北环路整段
7、夏津辖区东环路、西环路整段
东环路整段:
西环路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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