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学员备考心切

竟擅自开车上大街练习科目三

自称为“练习胆量和操作流程”

在给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同时

也给自己产生的多条交通违法记录

直到交警在路上找到他

才幡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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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我就是为了考试练车啊!”

交警:“对不起!你的行为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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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黄色小车在市区内多次不按交通规则通行,存在不按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等多项违法行为,驾驶行为十分危险,支队立即指令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布控拦截。最终,在右江区半岛公园路段找到该辆黄色小客车。

经调查,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坦言,自己刚考完科目二,正在备考科目三,因预约驾校教练车排队等待时间太长,便提前买了辆车,没事时就开自己的车上路“练手”,在路上熟悉操作流程、锻炼胆量,以尽快通过考试。

“马路可不是练车场!你的行为已违法!” 民警告知其不能驾车上道路“练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 1500 元罚款,同时责令其限期处理所有交通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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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交警提醒

学员在未取得驾驶证之前,不能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练习考试科目,需要在教练的陪同下,在规定的路线内练习。无证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