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策的募捐款,本就明确规定专款专用,旨在为策治病,理应不再让医院报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设想一下,若熊策募集到1000万善款,且这些钱都已用于策的治疗。而四海相关方在明知是募捐款的情况下,仍判定由医院报销。如此一来,经医院报销后,网友捐赠的这1000万善款,岂不是变相成为熊的合法收益?熊又凭什么将网友的爱心善款据为己有呢?若四海真这么做,就涉嫌协助熊获取不当得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熊拒不归还许妈垫付的52万医药费,还声称这52万中有她支付的部分,而她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社会募捐。
需要明确的是,募捐款既然已经花费在治疗上,就不该再找医院报销。如果四海认为这52万中包含熊策的募捐款,那么这部分款项理应扣除,不应让医院赔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今四海既然判定医院赔付52万,那就表明这52万并不包含募捐款,全部是许妈垫付的。
熊不要再耍赖了!也别拖累四海了!别跟许妈讲什么爱不爱的。你们的律师说了,法庭没爱只剩法!
倘若你们真的爱策,就应该全力为他好好治疗,而不是实施“三拒绝”,把策原本保守估计三到四个月的生命期缩短到了三至四天。正因为你的所作所为,许妈才不得不将你告上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