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借贷莫糊涂,白纸黑字要清楚。
若为面子省凭证,对簿公堂两相苦。
亲情借贷无字据 8万元借款陷纠纷
“当初心疼女婿创业难,没打借条就转了8万元,如今连外孙都见不着……”近日,磐石市一位六旬老人刘某的遭遇,揭开亲情借贷中最扎心的现实:钱借出去是情分,讨回来却可能对簿公堂。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离婚后亲属借贷纠纷”引发热议。一对90后夫妻离婚后,前女婿向前岳母借款8万元却逾期不还,甚至将债务与孩子探视权捆绑。这场情与法的博弈,给所有家庭敲响警钟——“亲情牌”借贷,风险远超你的想象!
离婚后借款8万元 前岳母陷入“债务黑洞”
2022年6月,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但双方因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断。离婚后,王某以“创业资金周转”为由,向前岳母刘某借款8万元。出于对女儿和外孙的担忧,刘某未要求签订借条便转账,并主动帮忙照顾孩子。
然而,王某逾期未还款,而李某则以“钱不是我借的”为由拒绝协助追讨。2023年5月,刘某将王某诉至磐石市人民法院,但仅能提供转账记录和零碎的聊天截图作为证据,案件陷入情与法的拉锯战。
情与法的三重博弈
焦点一 是“借”还是“送”?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
王某辩称,前岳母给钱是出于对外孙的资助,并非借款。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结合刘某提供的微信还款承诺记录及转账凭证,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法官明确指出:“亲属间的无偿资助需有明确意思表示,否则默认属于借贷关系。”
焦点二 前妻是否需承担责任?共同账户暴露经济混同
李某坚称与债务无关,但法院调查发现,离婚后她仍与王某共用账户支付孩子费用,存在经济混同。法官援引《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强调:“默认经济混同即视为自愿担责。”最终,李某同意以部分共同财产协助还款。
焦点三 “探视权抵债”是否可行?法官当庭驳回
刘某曾提出“不让看孩子就不撤诉”的要求,法官直接引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予以驳回,并强调:“亲子关系不能作为交易筹码,债务与亲情应当分开处理。”
分期还款+保障探视 法律为亲情划清边界
王某分期偿还8万元借款,李某须保障刘某对外孙的探视权。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查封财产。
亲情最好的“防腐剂”是白纸黑字的规矩
“这8万元买的不是教训,而是清醒。”主审法官坦言,70%的亲属借贷纠纷源于“不好意思明算账”。
真正的亲情,借钱时多一份规范,讨债时才能少一场撕破脸。毕竟,“情”字左边是“心”,右边是“青”,唯独不该沾上“债”的阴影。
法官警示:亲属借贷四大风险点
1.“口头信任”等于高风险赌博
——借贷时务必签订书面借条,明确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2.“情感绑架”最致命
——“都是亲戚,算太清伤感情”?法官提醒:“等到撕破脸时,伤的不仅是感情,还有钱包。”
3.“以情抵债”无效
——试图用抚养费、探视权等抵债的行为,法律明确判定无效。
4.调解书是“后悔药”
——相比诉讼,司法确认的调解书既能快速执行,又能为亲情留有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