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长沙发布楼市新政。
长沙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等10条新政策。
“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据通知规定,长沙市家庭或个人在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房总价1%申领购房补贴,单套最高3万元。
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出售原有商品住房以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且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登记时间为准。出售原有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均须在政策执行期内。
该政策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将有效推动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良性互动,助力改善居民居住品质。
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
针对多子女家庭,《通知》出台了专项支持政策。
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支持
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
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稳步推进房票安置
在安置政策方面,《通知》提出稳步推进房票安置,在实施货币化安置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城中村及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灵活运用房票安置。
收购存量商品房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面积以60~120㎡为主,根据市场需求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但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3㎡。
《通知》提出,将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房源,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并探索“租购一体、先租后购”的保障模式。
提升新建商品住房服务配套
提升新建商品住房教育、托育等公共设施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就近入学、入托等,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
有序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
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尊重购房业主意愿和综合考虑开发企业需求的前提下,《通知》明确支持商业项目经批准可进行规划修改,适当降低商住比,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变更规划条件。
加强房地产金融支持
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白名单”和现房销售融资贷款的“存贷挂钩”激励机制,解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落实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配的系列融资制度。
推荐“好房子”建设
按照国家《住宅项目规范》,优化“好房子规划设计指标,提高住宅建设品质。
通过绿色建造、数字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先进方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目前,长沙市面上有不少新规产品,得房率从零公摊到负公摊,园林方面,下沉式园林、会所等不再是改善专属,在刚需盘中也是标配。
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
加强对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信息发布行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营造健康向上的市场环境。
该政策自2025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3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