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持续高发、“一裁了之”效果不佳的问题,潼关县人社局创新推出“4+1”全流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五个关键节点,努力把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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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前”先灭火:接到咨询或线索,调解员主动介入,优先引导调解,重点解决事实清楚的小额纠纷(如欠薪、加班费),快速“灭火”。“收案”再筛查:收到申请后,快速看材料找焦点,对具备调解可能的,先行给予5天“缓冲期”,通过电话沟通、当面约谈等方式,引导双方理性协商。“立案”巧释法:立案后、开庭前,仲裁员结合证据交换调解,制定个性化方案,加强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交流,释明风险。“庭审”抓时机:开庭时,如果双方态度缓和或已形成部分共识,当即暂停庭审,紧扣争议焦点开展现场调解。“裁前”最后劝:裁决作出前,再组织一次调解。结合裁决结果预判,引导双方适度让步、互谅互让,力求避免“赢了官司、结了梁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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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石某与某建筑公司就工伤赔偿金计算标准产生争议、僵持不下。仲裁院严格贯彻全流程调解理念,经多轮沟通协调,最终在开庭前促成企业同意支付赔偿金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4+1”调解机制的运用,让“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仲裁院”的目标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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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潼关县人社局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件, 其中通过调解化解19件,调解成功率61.3%,平均调解周期较裁决缩短7天,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缓解企业与劳动者的对抗情绪。下一步,潼关县人社局将继续深化“4+1”调解机制,强化调解员专业能力以应对复杂案件,并从源头预防纠纷,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供稿:李倩 裴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