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人的
交通安全意识及守法自觉性
沈阳公安交警依托
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持续严查严处超员超载等
交通违法行为
现对近日查处的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深刻汲取案例教训
时刻牢记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一、超员
辽A13***
时间:2025年7月8日07时52分
姓名:王某某
违法路段:沈河区沈抚桥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超1人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二、超载
辽AZ4***
姓名: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5日
违法地点:皇姑区陵园西街
违法行为:搭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大于30%小于40%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辽A080***
时间:2025年7月5日
姓名:刘某某
违法路段:浑南区李孙线
违法行为:搭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辽MY7***
时间:2025年7月8日
姓名:徐某某
违法路段:法库县柏家沟镇505国道
违法行为:搭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辽K5A***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姓名:李某
违法路段:沈北新区天王北街
违法行为:搭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晋AF1***
时间:2025年7月10日
姓名:潘某某
违法路段:苏家屯区沈本大道
违法行为:搭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0%以上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1、严守法规:牢记“六个不”,不闯信号、不闯禁行、不上高架、不超速、不超载、不污损遮挡号牌。
2、落实责任: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杜绝侥幸心理,从源头预防违法行为。
3、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
车辆超员超载不仅会严重破坏车辆自身的稳定性和操控性能,还会大幅延长制动距离,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严重交通事故,对驾乘人员及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均构成严重威胁。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既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更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关键所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载员载重规定,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