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以法之名》迎来了36集大结局,禹天成、陈胜龙、熊磊、江远等犯罪团伙被被判处死刑。
江旭东、孙飞、姜红军、温琴等保护伞也都判处了相应的刑期,只能说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不过,《以法之名》大结局看似圆满,却也留下了4个遗憾。
第一个:江敏没被处罚江敏是洪亮的妻子,剧中并没有明确表示江敏的职业,但从她工作时穿得服饰来看,她大概率是一名法医。
江敏的弟弟是江远,父亲是江旭东,也就是禹天成犯罪团伙的最大保护伞,从这里来看,江敏啥坏事也没干,按理说没被处罚也很正常。
但江敏作为江远和江旭东的亲人,他们干的事儿啥的都知道。
十五年前,江远被禹天成做局开车撞死了人,随后江旭东不得不配合禹天成,就这样,陈胜龙代替江远入狱,而禹天成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还有江远和禹天成合作这些事,她全都知道,只可惜她并没揭发自己的父亲和弟弟,这对于一个法医来说,难道不应该被判处包庇罪吗?
难怪前面洪亮被指派为指导组副组长的时候江敏经常打电话给洪亮,为的就是更好的监视他。
但大结局看完了,江敏依然在单位好好的,和洪亮也依然在一起,只能说大结局太仓促,洪亮这样的人,在知道江敏的所作所为后,想必是不会在和她在做夫妻了。
第二个:柳韵仅被降职处分柳韵是李人骏的妻子,同时也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由于在为他人经商办企业的过程中提供方便并收受好处,所以最后被降为科员了。
虽然最后她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这处罚是不是太轻了?仅仅只是降为科员?
要知道,虽然陈胜龙等人制造的矿难不是她造成的,但她也有责任,毕竟是她为这些人提供了方便。
用陈胜龙的话来说就是几百万的房子都在她名下了,而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保护伞,但仅仅只是因为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主动中止,就免除了她的刑事处罚,还让她继续在开发区做科员,真是有点没看懂。
第三个:万海案没结果《以法之名》整部剧都在围绕着万海案展开,从万海被带入法庭,到张文菁喊冤,再到指导组来调查,最后牵扯出更大的黑社会集团,可以说万海案正是整部剧的中心。
只可惜大结局时,万海被别人随意安排的一个小护士给弄死,万家再也没了主心骨。
剧中仅仅只用一句话交代了万海案的走向,但并没有交代案子的结果,也没有对万家进行任何的交代。
可以说整部剧看下来,有头没尾,回忆剧情占据了一大半,看起来体验感很差,和《人民的名义》没法比。
第四个:男主洪亮的结局如果说其他人的结局是罪有应得,那男主洪亮的结局才让人唏嘘。
作为一个正义的检察官,他并没有因为江旭东是他的老丈人、江远是他的小舅子就选择包庇,反而是勇敢的站出来,和黑社会选择做斗争。
看到他为了拿到录音,和熊磊殊死搏斗的时候,真的由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敬佩。
只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唯唯诺诺,关键时刻却挺身而出的检察官,未来的职业生涯却变得扑朔迷离。
大结局时,洪亮问张放,自己还能穿那身检服吗?
张放没有正面回答,反而反问他自己还愿意穿吗?
洪亮也没有正面回答,脱下了外套,露出了里面的那身检服,随后在众人的掌声中离去。
虽然这样的开放式结局,可以让观众联想一下,他还是会在其他地方,履行自己的职责。
但对于洪亮这样的人来说,是不是有点太苛刻了?他并没有犯啥错,反而在整部剧中大义灭亲,用自己的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这样的人,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甚至未来,妻子还要和自己离婚。
结语当然,任何剧都没有十全十美,《以法之名》作为一部扫黑剧,在最近几年中已经算不错了。
只是剧中很多细节还是希望导演能够多推敲一下,这样才能够带给观众更加精彩的作品。
不知道大家怎么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