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唐轩公馆内,一场围绕“凶宅”展开的纠纷正引发热议。租客韩女士的经历揭开了租房行业不为人知的一面,而事件的发展走向更是出人意料。
当事实浮出水面,法律与伦理交织碰撞,这场风波将如何收场?租户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得到有效维护?在舆论热度持续发酵的背后,我们又能看到哪些深层次问题?
噩梦的开端租房仅5天发现竟是“凶宅”
2025年7月1日,韩女士以每月1300元的价格租赁了唐轩公馆一套一居室公寓,原本以为即将开启新生活,却没想到噩梦紧随其后。入住仅仅五天,一位邻居无意中的一句话让她如坠冰窟:“这房子以前出过命案。”经核实,该房于6月8日前租客在此自杀身亡,尸体被发现时已严重腐烂。
得知此事后,韩女士立即联系房东求证。起初对方矢口否认,坚称是无稽之谈,但次日便改口承认,并态度强硬地表示:“房子本身没问题,不影响居住。”
更令人心寒的是,房东在电话中轻描淡写地说:“沙发是我朋友帮忙换的,其余部分都是新的。”仿佛只要重新装修就能抹去曾经发生的悲剧。这种刻意隐瞒、避而不谈的态度让韩女士心理压力剧增,夜不能寐,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状态。
房东拒退租金维权困难
面对房东冷漠且强硬的态度,韩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她聘请律师起草诉状,以欺诈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现实远比法律规定复杂得多。尽管中介平台已下架相关房源,房东仍坚信这套房子不愁出租,并以家人无暇处理为由拖延时间。这种有恃无恐的态度暴露出当前租房市场监管机制存在明显漏洞。虽然租赁合同中设有“房屋情况说明”条款,但多数情况下中介不会主动披露相关信息,导致租客只能被动接受风险。
流量狂欢?凶宅竟然变网红打卡地?
事件曝光后,这套本应令人避讳的房屋竟意外成为网络“热点”,每天都有多名中介带着拍摄设备前来打卡。他们甚至将写着“前任租客在此自杀半月,房东品行恶劣”的纸板作为背景进行直播“探险”,将悲剧娱乐化的行为引起网友强烈不满:“吃人血馒头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更加荒诞的是,房东此前那句“房子好租”的断言居然成真。尽管整栋楼租金未受影响,但涉事房源已被各大中介列入“黑名单”。这种扭曲的流量经济进一步加剧了租房市场的混乱局面。
在这场闹剧中,各方角色的表现令人匪夷所思:房东为利益遮掩真相;中介将悲剧当作营销工具;平台则推波助澜追求点击率。如果法律无法及时介入调控,普通民众又该如何寻求保护?
“凶宅”虽非正式法律术语,但在司法实践中常以“非正常死亡”作为判定标准,包括自杀或他杀等情形。中国法院网曾明确指出,若房东故意隐瞒此类信息,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解除合同。
例如,重庆江北区法院曾审理一起类似案件,因房东隐瞒露台坠亡事件,最终被判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不过法律适用仍存在一定争议。部分法官认为,若死亡事件距今已久且对房屋价值影响微乎其微,则不应轻易支持解除合同。此外,租客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录音证据、邻居证词等。这一过程往往难度较大,使许多租户在维权时处于不利地位。
沈阳房地产中介协会承认,行业内普遍存在房源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一些房东为图省事不愿说明房屋曾发生过死亡或漏水等特殊情况,中介机构通常也不会深入调查,主要依赖房东自述,而真正如实告知的比例不足三成。这种敷衍了事的做法进一步加大了租客的维权难度。
尽管沈阳早在2021年就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不得隐瞒房屋真实状况,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对于何谓“凶宅”尚无统一标准,平台仅允许业主自行申报,缺乏强制核查机制,造成监管盲区,给不良房东与中介留下操作空间。
此次“凶宅”变成网红景点的现象反映出公众猎奇心理的泛滥。部分中介为博取关注,将他人不幸遭遇当作噱头炒作,不仅伤害家属情感,也违背社会公德。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高流量趋势可能演变为模仿行为。若不加以遏制,未来或许会出现更多人为制造“凶宅”以牟利的情况,从而败坏社会风气。
从韩女士的遭遇可以看出,这不仅是个人维权难题,更是整个租房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信息不对称、监管缺位、道德失守等问题如同毒瘤般侵蚀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租户在签约前务必多方打听,仔细审阅合同条款,保留相关凭证;房东若想长远经营,诚信经营才是根本之道;监管部门亟需建立“凶宅”档案体系,加强对中介平台的管理。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推动租房市场走向规范化发展。
这场风波终将过去,但它带来的思考远未结束。当热度消退,当司法判决尘埃落定,我们更期待看到的是对诚信原则与契约精神的重视。毕竟无论是谁,亦或是我们的亲人朋友,总有需要在他乡漂泊之时,也都渴望拥有一个安心舒适的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