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供电公司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市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广播电视直播间,与市民“云端”对话,以“听得见的承诺”传递供电服务温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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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电价和住宅电价是否一致?多少钱一度?有分时电价吗?
A:
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969号),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充换电设施(含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和居民家庭住宅、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居民电价)。
对居民住宅小区内充换电设施,是必须执行分时的,从2023年12月1日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分时时段从原来的(峰期8:00—21:00,谷期21:00—次日8:00),更改为:峰期7:00—11:00、13:00—22:00,谷期11:00—13:00、22:00—次日7:00。峰、谷时段电价是在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基础上,高峰时段上浮0.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下浮0.17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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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仪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