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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的倡议书

朝阳教育发布 2025年07月10日 17:09 辽宁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切实为孩子减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朝阳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家长发出倡议:

01

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请家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遵循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客观看待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帮助孩子充分发掘自身潜力,提供适应不同孩子特点的教育。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规划好孩子的未来发展,加强亲子陪伴交流,努力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

02

审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如果您的孩子有培训意愿,请选择合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参加不合规机构培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尤其是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培训质量、退费问题等方面无法得到保障。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看一签”:一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办学场所是否悬挂有合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资质证件;二看教师资质。任职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登记的许可范围内;四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请家长注意,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一签,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好合同,作为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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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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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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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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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样板

03

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国家“双减”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因此,在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都属于违规行为。2025年暑假将至,请家长切勿盲目攀比、过于焦虑,自觉拒绝非法办学,不参加小升初、初升高学科类违规培训班;不参加以“托管”、“自习室”等名义进行的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参与在职教师开设的校外辅导班,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希望家长朋友们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任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请收集好证据向属地教育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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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朝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加小编微信liuyanf003,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