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4日下午,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开州路安康路交叉口相撞,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然而,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并未停车查看伤者情况,而是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接报警后,交通勤务示范区大队事故中队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到达现场后,民警仔细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现场遗留的痕迹证据,并迅速调取了周边监控进行研判。通过调取路口监控,发现逃逸电动三轮车的特征,但由于监控角度问题,图像模糊。为尽快找到肇事者,大队民辅警扩大排查范围,逐一走访周边商铺和目击者。6月17日,民警在某小区内找到了涉事电动三轮车,并找到了驾驶人刘某,在铁证的面前,刘某对其驾驶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为感谢大队民警尽职尽责、快速破案,7月4日下午,受害人家属制作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高效快捷”的锦旗送至示范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锦旗上的褒语,传递着群众对公安交警们辛勤付出的认可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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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报警和救助伤者,保护现场,等待警察到场处理。肇事逃逸是违法犯罪行为,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图文作者回归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