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88期】
“感谢法官,两年多的艰辛维权,没想到你们十多天时间就帮我解决了,效率真高!”7月7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科技赋能执行,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精准冻结、划扣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生动展现了执行信息化的实战成效。
原告叶某自2011年6月起在被告汝城县某公司工作,从事体力劳动,直到2023年5月,因报酬补助问题与该公司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导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叶某向公司讨要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费用未果,故而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汝城县某公司应支付叶某失业保险损失及经济补偿金6816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叶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全方位精准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遂立即依法采取冻结措施,并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一直未积极回应。冻结异议期限届满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全部案款足额划扣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作为法院重要的执行手段,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线上查控”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查控效率,获得了良好的执行成果。”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表示。
下一步,汝城法院将深化“一张网”系统运用与执行办案业务融合,继续用科技、“智慧”赋能执行提质增效,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供 稿」李 兵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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