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桩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传南京一位 60 岁大叔男扮女装,与多达 1691 名男性发生亲密行为,还拍下了 “约会” 视频,一时间,“红老头”“红姐” 等称呼在网络上疯传,话题热度居高不下。
不过,7 月 8 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让这一事件的真实情况逐渐浮出水面。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焦某某(男,38 岁,外省来宁人员)假扮女性,与多名男性相约发生性行为,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网传的南京 60 岁大叔男扮女装及与千余人发生亲密行为的信息并不属实。目前,焦某某已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 7 月 6 日被江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这一事件的曝光,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公众的关注点不仅集中在焦某某偷拍传播视频这一恶劣行为上,更对是否会引发疾病传播产生了深深的担忧。毕竟,与多人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存在极大的疾病传播风险,尤其是艾滋病、性病等通过性传播的疾病。
7 月 8 日上午,有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当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给出回应,明确表示官方肯定会采取相应措施,让市民放心。同时,工作人员还称,如果有与焦某某密切接触、对自身身体状况不放心的人,可以随时前往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目前,疾控部门已经介入该事件。但关于焦某某本人是否患有传染病,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后续官方会继续开展通报。
这一情况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之间平衡的讨论,在这样可能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中,如何既能保护个人隐私,又能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必要信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多位律师对该事件进行了解读。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表示,传播淫秽物品罪(非牟利目的)基本可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严重,比如传播 300 - 600 人次、造成社会影响恶劣、向未成年人传播等情况,则会处 2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无论是否牟利,只要存在加重情节均会从重处罚。
在南京 “红老头” 这起案件中,传播的私密视频若被认定为淫秽物品且造成恶劣影响,焦某某极有可能面临 2 年以上的刑期。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指出,男性与男性之间发生性交易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而焦某某未经他人同意偷拍、公开他人私密活动,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还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此外,若焦某某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性病等,还故意与不特定多数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可能引发疾病大规模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14 条、第 115 条之规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起南京 “红姐” 事件,不仅是一个个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对社会道德、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法律规范的一次严峻考验。
我们期待警方和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彻查案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样的事件,让更多人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健康、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