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杂志2025年6月下期
2025年7月7日《检察日报》第04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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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今年以来,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
检察机关陆续办理了十几起
利用实习期的大学生来实施犯罪的案件
针对大学生实习、求职的
陷阱、套路主要有哪些?
哪些人更容易中招?
为了构筑高校毕业生
实习、就业的安全屏障,
家庭、学校、司法机关
以及社会可以做些什么?
从实习生到犯罪“工具人”
所谓“实习陷阱”,是指一些企业在招聘实习生时,利用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急于积累工作经历的心理,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条款或工作条件,更有甚者,一些犯罪分子抓住实习期大学生的“求职焦虑”,打着“高薪”“轻松挣快钱”的幌子,让法律意识淡薄的学生或遭遇财产损失,或成为其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实习陷阱”的类型不胜枚举,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涉案公司或个人名义上招聘实习生,工作内容却是刷单、转账,最后让不明所以的实习生成为洗钱或诈骗的“工具人”。
为积累工作经验,大四学生宋一明和张英旭想方设法寻求实习机会,最后却因轻信“日结3500至7000元”的诱惑,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诈骗团伙的“工具人”。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综合考量了二人的犯罪情节、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社会调查表现及退赃退赔等情况,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丹丹告诉《方圆》记者,在校学生社会阅历浅、缺少对行为后果的认识,再加上自身无经济收入来源,犯罪分子往往只需许以小利,就能让他们中的一些人为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和银行卡,最终卷入涉“两卡”刑事犯罪案件。在王丹丹看来,这种陷阱其实非常好预防,只需要基本常识和直觉就可以作出判断:“在这个案件中,犯罪分子许诺宋一明和张英旭‘日薪3500至7000元’,谁会给一个应届生开这么高的工资?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大学生面对这样的‘高薪’工作,尤其要警惕。毕竟,处境艰难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生存要紧,但对法律的敬畏心不能缺失。”
宋一明和张英旭无疑是幸运的。从学校迈向社会的第一步他们虽然走歪了,但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他们及时止损,重新走上了正道。
相比之下,应届毕业生小李的教训更为惨痛。遍寻实习机会无果后,小李在某社交平台看到一条推广信息,对方称可以为毕业生提供“付费实习”的机会,公司可安排多家百强名企的远程线上实习。实习生只要在线上实习,就能拿到大厂实习证明。心动不已的小李交了一大笔钱后,在“实习助理”的指导下完成面试,之后便收到企业邮箱后缀为某大公司的入职邮件和盖有人事专用章的实习证明。就在小李为自己的求职简历上有了“点睛”的一笔而窃喜时,她看到了该公司发布的“未提供远程实习、内推实习”官方声明。经仔细查看,小李发现,她之前拿的实习证明公章无防伪编码,实习编号也无法在公司官网验证,这才得知自己被骗。
最终,浙江警方揪出了这个60余人的诈骗团伙。经查,这伙人靠着伪造文件、冒充大公司,专门诱骗像小李这样满怀梦想却又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的钱财。2025年4月,这个诈骗团伙成员被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
涉案公司以可以开出“大厂实习证明”“培训合格后直接转正”“花钱买编制”等为由,诈骗实习生钱财——对于这种伪造名企的“付费内推”骗局,受访检察官建议,任何要求交费、不签合同或薪资畸高的“实习机会”,都可能是陷阱,有实习需求的大学生一定要警惕。
犯罪重灾区直指良莠不齐的互联网公司
“良莠不齐的互联网公司是大学生实习、就业犯罪的重灾区。”安徽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肖军向《方圆》记者介绍道,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创业犯罪主要涉及网络“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开设赌场、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大学生毕业实习、求职,往往首选大厂、知名企事业单位,但毕竟‘僧多粥少’,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成为不少毕业生实习、就业的‘退而求其次’之选。但这类互联网公司良莠不齐,若不加以分辨,很容易被坑。”肖军说。
商务英语专业的大学生赵海纯的遭遇就很有典型性。毕业在即,她和同学进入了一家培训性质的中介机构,接受完3个月培训后,在中介公司的推荐下,她与一家跨境电商公司签下了实习合同。根据合同,她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在该跨境电商网站做客服,用英语给国外买家进行产品介绍,再跟踪了解他们对产品的后续需求等。赵海纯本以为这次毕业实习专业对口,实习期间每月还有四五千元收入,实在是个很难得的机会。但很快,赵海纯就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公司销售的核心产品“高端纸制品”实际上是国外几种知名品牌卷烟纸的仿制品,而公司老板周龙飞早就卷入了一条跨省制假售假产业链。
赵海纯等7名实习生虽然觉得情况异常,但认为自己“只是个小客服”,便不以为意。随着一批假冒伪劣卷烟纸被查获,该案案发。经查,2021年至2023年5月,周龙飞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赵海纯等7名实习生被依法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一些新兴的互联网公司由于就业灵活,工作地点不固定,加上生产链条较长,各环节相互独立,给一些犯罪团伙提供了可乘之机。再有,某些新兴行业出现时间较短,如果不是相关从业人员,很难真正掌握其岗位具体用工内容,因此一旦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包装、掩饰,会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也就增加了高校毕业生的辨识难度。”肖军介绍说。
比如,有的实习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却被要求“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承诺高额提成,最后才发现误入了传销窝点。如浙江、甘肃两省检察机关主办的一起诈骗案中,检察机关发现有7所高校,36名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误入诈骗团伙。他们进入实习单位(诈骗公司)后,被承诺给付3000的月薪与双休,最后却被要求做电话传销工作。
除此之外,有的用人单位以“岗前培训费”“服装费”“保密押金”等名义收取实习生“实习经费”,并承诺“实习结束后退还”,最后却找各种理由扣钱,或干脆卷钱跑路;有的实习单位“挂羊头卖狗肉”,通过文字游戏,将销售员、业务员、电话推销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身份”的名称,最后却开出廉价的实习薪水;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借着上司或同事的身份,以“职场规则”为由对“职场新人”进行言语或肢体骚扰……
求职焦虑下的弱势群体容易踩“坑”
当被问及哪些学生更容易踩实习陷阱的“坑”时,多位受访检察官均表示,那些在求职市场中不占优势,且容易被求职焦虑裹挟的人更容易踩“坑”。
肖军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十余起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涉罪案件中,涉案专科毕业生占比较大。“受产业结构转型等因素影响,近年来,高校毕业生面临较大就业压力,专科毕业生由于职业技能和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在就业中相对处于劣势,加之部分毕业生在择业时自我定位不准、期望值较高,容易成为不法企业的吸纳对象。”肖军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专应届生在采访中向《方圆》记者吐露心声:“那些重点大学毕业的学生,他们想去哪里实习、工作,是可以自己挑的,但我们没有太多挑选余地。有时候看着身边的同学都找着事做了,心里就会很着急,这时如果有个差不多的工作机会就赶紧签了,毕竟养活自己最要紧。”
针对这一现象,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博士、广州商学院法律心理研究院副教授张蔚分析说:“这是目标群体的生存需求与认知局限结合社会风险和压力造成的。对大专院校的学生来说,稳定就业与经济独立是核心需求,当他们面临这方面的压力时,负责理性分析的前额叶皮层功能会被抑制。如果一个骗子公司恰好在此时提出一个正中其下怀的条件,会很自然地被学生视为解决生存问题的唯一方案,甚至产生‘错过再无机会’的恐慌心理。”
张蔚告诉《方圆》记者,学生对实习陷阱的风险感知会出现多重认知偏差,比如比较乐观,典型的就是“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自我保护机制,尤其是当身边有同学成功入职时,更会强化风险可控的错觉。而当学生意识到可能受骗时,往往因沉没成本和恐惧控制,比如当别人说让赔违约金时,他就会选择妥协,从而进一步陷入陷阱。
让人遗憾的是,犯罪分子往往能精准利用这类目标群体的心理,如针对其专业劣势,有针对性地包装低门槛岗位,或利用信息差,虚构新兴行业职位。也有的犯罪分子通过刻意营造的“家庭式氛围”,让实习生放松警惕,从而实现情感操控。
那么,对于长期处于单纯的校园环境,对职场规则不熟悉,同时社会经验欠缺的毕业生来说,在寻找实习机会时,应当如何避免“踩坑”呢?
王丹丹建议,首先,一定要审查公司的资质,如通过查看公司官网、官方社交媒体及求职平台上的员工评价等,判断其风评,或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查询公司注册信息、劳动纠纷记录等,确认其社会信用,或通过校友、老师、职业发展中心等了解企业口碑。其次,一定要警惕明显高于市场平均薪资且要求低的“高薪轻松”岗位,这种被卷入诈骗或传销的可能性比较大。再次,签订实习协议或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薪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违约责任等,拒绝不合理要求。最后,当发现实习单位出现明显异常时,要及时保留证据,保存招聘信息、聊天记录、邮件、考勤记录等,以备维权。若发现实习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更要及时止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脱身、报警。若发现自己已被卷入违法犯罪团伙,要及时寻找机会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戴彩丽则建议,大学生在校期间尤其要注意加强培养自己的专业技能,这样才能在实习、就业时拥有选择权。同时,也要多关注社会热点与法治新闻,培养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能做个只会读书、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
协同发力为大学生实习“避险”
张蔚提醒,对陷入“实习陷阱”的学生来说,社会支持很重要,因为孤立无援会加剧无力感。这种孤立状态会强化学生的习得性无助,进一步削弱反抗意愿。
在采访过程中,《方圆》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涉“实习陷阱”的大学毕业生未曾获得来自家庭的支持、建议,有的涉案毕业生甚至不愿意将自己的处境告知父母,这和他们急于想向父母证明自己能“独当一面”的急切心理有关系。但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在实习、就业这种人生大事上,父母应该给孩子当好参谋、指路人。
在肖军看来,父母给予子女实习、就业最重要的支持是价值观念的传导。“要从小就教会他们脚踏实地,让他们知道个人能力、付出和岗位待遇、发展是成正比的,不要不切实际、好高骛远,破除‘快速成功’幻想。”肖军说,在此基础上,尚有余力的父母还可以给子女实习、就业提供职业内容、前景、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建议,帮助子女做好职业规划。对于子女有意向的实习、就业单位,父母可以帮助孩子了解企业相关情况,协助把关,防止上当受骗。
从一些案件来看,由于涉“实习陷阱”犯罪团伙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学校有时也很难第一时间发现打着招聘企业幌子的犯罪团伙。对于预防校园犯罪很有经验的肖军建议,学校可以从三个方面帮助学生做好实习、就业指导和防范,避免学生落入实习或就业陷阱。
一是实习前,帮助毕业生制定实习、就业规划,并就实习、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发展前景等提供相应参考;对进入校园招聘的企业,学校要加强审核把关,对招聘企业的用工资质、内容、性质要严格审查,防止违法犯罪团伙混进招聘企业;同时,开设“职场法律风险”课,为其剖析涉实习、就业可能存在的犯罪类型与风险点,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实习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及时发现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陷阱。三是出险后,学校应第一时间向学生伸出援手,并提供法律援助通道。
作为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肖军认为,检察机关对于防范毕业生实习陷阱可以做很多“具体而有效”的工作。一是依法打击犯罪。检察机关要坚决严厉打击打着公司招聘旗号的犯罪团伙,对于犯罪团伙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存在上下游犯罪的公司团伙实行全链条打击。而对于涉嫌刑事案件中的从犯,尤其是参与时间较短、犯罪数额低或者从事辅助性工作并领取少量报酬的高校实习生,要综合全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是建立“实习黑名单”数据库,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涉案公司,以此警示潜在的犯罪分子,并为高校毕业生“避险”。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学生在实习、就业过程中增强识骗防骗能力。
戴彩丽一直很关注大学生实习实践工作,她曾多次建议企事业单位要深度参与和支持大学生实习实践,同时倡议政府多部门联合部署支持、全社会共同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等各级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联合部署,出台支持企事业深度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的相关政策,同时,按照单位属性、人员规模、资金利润规模等测算出各企事业单位可以提供的实习实践岗位的最低数量,向社会公布。”同时,戴彩丽还建议,各地高校在每年的实习季,要根据专业类别,梳理出每年所需的实习实践岗位类型、内容等信息,与政府部门主管的大学生实习岗位信息平台、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平台保持对接联动,最好做到“点对点输送”。
“大学生实习,是非常好的岗前培训,是尽快掌握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也是了解职场规则,增加社会阅历的最佳途径。从长远看,这是有利于人才培养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所以,也是需要我们多方发力,共同促进的。”戴彩丽希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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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杂志原标题:《大学生实习“避坑”指南》
第8954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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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方圆》杂志
编辑丨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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