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司法程序中,再审听证作为审查再审申请的重要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陈述观点、展示证据的平台,有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决。深入了解再审听证程序,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具有关键意义。

再审听证程序解析

一、听证通知与准备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 5 日前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送达听证通知书。通知方式多样,既可以采用传统的书面传票形式,也可借助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即时通信等方式及时通知,但需保存相关电子证据;若采取口头告知,应当记录在案。当事人收到通知后,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梳理陈述观点,明确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同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二、听证主持与参与人员

公开听证可以由承办法官一人主持;若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则由审判长主持。听证参加人包括案件当事人、案外申诉人、代理人等。案外人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也可参与听证。委托代理人需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参与听证程序,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三、听证具体流程

宣布开始与事由:主持听证的法官宣布听证开始,明确公开听证的事由,让各方了解听证的目的与核心争议点。

当事人陈述:再审申请人率先陈述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对原判决、裁定的异议之处,并出示支持其主张的相关证据。随后,被申请人进行陈述答辩,针对申请人观点提出反驳意见,提供反证。

归纳争议焦点:听证法官根据双方陈述,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后续听证围绕焦点问题展开,确保听证有序、高效进行。

质证与辩论:双方就争议焦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问、答辩,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质证。质证结束后,进入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可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一步阐述观点,进行激烈辩论,充分表达意见。

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简要总结观点,强调关键主张。

宣布结束:法官宣布听证结束,听证过程中,书记员需详细记录各方陈述、质证、辩论等情况,形成听证笔录。

四、特殊情况处理

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听证一般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隐私的,不进行公开听证,以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周军律师提醒,再审听证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明晰听证程序,有助于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充分行使权利,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