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白象食品信守承诺,正式推出“面饼120克”方便面新品,完成了对产品包装调整的郑重允诺。此前,白象“多半”系列产品因商标问题引发轩然大波,成为公众焦点。这一事件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也为食品行业乃至整个商业领域的商标注册与使用敲响了警钟。
商标引发误解风波
白象食品推出的“多半”系列产品,包装上标注“多半”为注册商标,旁边配以“大分量,倍满足”的宣传语。许多消费者看到名称和标语后,自然地理解为产品分量大幅增加。
然而,实际产品面饼重量的增加幅度远未达到消费者基于“多半”字面意思所预期的 50%,包装底部小字注明的“多半”是注册商标这一细节,更是让不少消费者感到被误导。
此前,今麦郎“1 袋半”商标也遭遇过类似困境,被法院裁定无效。法院认为,当“1 袋半”用于方便面时,消费者会将其视为重量描述,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且具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分量产生误认。
白象“多半”商标的情况如出一辙,“多半”右上角的®标志与“大分量”宣传语并列,使商标属性模糊,消费者极易将其理解为分量承诺。
商标的显著性与误导性
从法理层面来看,这一事件涉及商标显著性和不得误导公众两个重要知识点。
商标具有显著性是其发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基础。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使消费者将某一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与其他提供者区分开来。像“多半”“1袋半”这类描述性词汇,消费者基于常识通常会将其理解为对商品重量等特征的描述,而非识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因此缺乏显著性,难以发挥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同时,根据《商标法》,商标不得误导公众。企业将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并突出使用时,若引导消费者对产品特性产生错误认知,就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的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误导”相冲突。白象“多半”商标利用消费者认知习惯,使消费者对产品分量产生误解,显然违背了相关规定。
承诺兑现与包装升级
面对争议,白象食品很快发布致歉声明,承诺在今年6月调整包装,将原“多半”系列产品更名为“面饼120克”、原“多一半”系列产品更名为“面饼110克”。
6月29日,白象食品正式推出“面饼120克”方便面产品,兑现了此前承诺。
该产品由此前引发争议的“多半”系列更名而来,以直接标注产品克重的方式提升产品信息透明度。目前,“面饼120克”已在白象官方直播间上新,客服表示线下商超也会很快上市。
中细软实用性建议
针对此类商标争议,中细软依托24年深耕知识产权行业所积累的深厚经验与大量实践案例,为广大企业送上切实可行的实用建议:
首先,企业在商标注册时应避免使用描述性词汇,选择独特、新颖且无明确描述含义的词汇作为商标,确保商标具有显著区分性,提高商标的显著性。
其次,若已注册此类描述性词汇商标,需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商标属性,避免与产品描述混淆。就像白象后续将产品更名为“面饼120克”,直接标注产品克重,提升了信息透明度,减少消费者误解。
再者,商标使用应与宣传语保持明显区分,不利用商标引导消费者对产品特性产生特定认知。企业在进行产品宣传时,要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客观,不夸大产品特点。
最后,充分考虑消费者对特定词汇的普遍理解,尊重行业认知习惯。企业不能为追求营销效果,而忽视消费者的认知,否则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对企业自身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白象“多半”商标风波为食品行业乃至整个商业领域提供了深刻教训。企业在商标注册与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权益,在商标创新与合规之间找到平衡,如此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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