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流浪猫引发的道德争议,正演变为关乎事业单位用人标准的公共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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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猫考生苏某某被取消招聘资格

2025年6月19日,桂林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选名单》显示,考生苏某某以笔试199.50分、面试84.30分,总成绩第一名的身份进入平乐县同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二”的考察环节。

这本是一次普通的事业编制招录流程,却因网友爆料掀起了巨大波澜——名单中的苏某某疑似2024年因虐猫被华中农业大学处分的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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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招聘单位桂林市同安镇向媒体证实:进入考察名单的苏某某确系虐猫被处分者本人。这一确认瞬间点燃舆论,大批网友涌入举报渠道,直言“不能接受虐猫的人进入体制”。

时间回溯到2024年秋,华中农业大学校园内接连出现流浪猫异常死亡事件。经校方与警方联合调查,锁定在校生苏某某于10月至11月间,将5片人用药物碾成粉末分次投喂流浪猫。这些药物导致猫咪呼吸衰竭死亡,引发学生群体强烈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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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后续调查中,网传“停车场蓄意放置猫尸”一事被监控证据澄清(X光显示无骨折),但苏某某的投毒行为已被确证。2024年12月7日,华中农业大学依校规对其处以严重警告处分,事件通报中“分次兑水投喂”的冷静描述,掩盖不住行为的残酷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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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考生的道德争议

半年后,苏某某出现在桂林事业单位招录名单中。他报考的同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主要从事就业服务宣传,作为乡镇基层事业编制岗位,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虽位列榜首,但虐猫前科的曝光使专业能力的光环蒙上阴影。

网络质疑声浪迅速转化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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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举报涌入桂林市及平乐县人社局,核心诉求直指“心理素质不符合公共服务岗位要求”。有网友尖锐指出:“虐猫者心理扭曲,是潜在危险人格”“对生命如此冷漠者,怎能服务百姓?”这些声音背后,折射出公众对公职人员道德底线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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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政审环节启动审查

面对汹涌舆情,桂林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迅速回应。

6月29日,平乐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相关反映,若确系虐猫者将不予录用”。

次日桂林市人社局进一步强调:“高度重视举报,正由招聘单位核实情况”。

同安镇官方确认苏某某身份属实,同时说明“目前处于政审考察阶段,结果以人社局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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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考察环节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评估。虽然现行制度未明确“虐待动物”为否决项,但“严重警告处分”已构成档案记录。平乐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受访时坦言:“考察环节未结束,通过者才进入体检”,暗示政审结论尚存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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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

社会对人才的永恒期待

苏某某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对人才评价标准的共识。招聘单位在专业能力之外,将道德品行作为重要筛选条件,体现了对“德才兼备”这一传统人才观的坚守。

古人云:“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无德之才,如同无舵之舟,终将迷失方向甚至危害社会。此次事件正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醒:在培养和选拔人才的过程中,道德素养绝非可有可无的“软指标”,而是不可或缺的“硬杠杠”。